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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法赋》是古人对大六壬课体特点的总结,是对大六壬进行系统总结和梳理的精华赋文。其内容广博,提纲挈领,堪称内容最全面、最实用、最具研究价值的六壬典籍
而且在大六壬占断实践中,《毕法赋》歌诀可以做到画点睛、直捣黄龙。因此,自其诞生以来,古今研习大六壬者,必熟知毕法赋文。
今举《毕法赋》中【初遭夹克不由己】一句和大家分享一下,初窥玄机
为初传之意。初传称为发用,是六壬课的关键入手点,起到直指要害的作用,其重要程度不亚于八字中的
夹克,即为上下夹克之状。发用初传如果遭上下夹克,必然主事不由己,凡事不能做主,处于被动的状态。
何谓“上下夹克”?
天盘支神受地盘五行之克,又上临天将五行克天盘支神,为上下相夹而克。如午加壬上,火被水克,又午上临天后(子),为火被上下两水相克,前进不得,后退不能,则处被前后夹击的状态,而不能自主。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体悟一下夹克之下不由己的状态。
在邵彦和先生《六壬断案》中有这么一则案例:
占杀S二人如何决断,壬辰日,酉将寅时。

这一课中给出的信息非常简短,直接连本命行年都省去了。主要还是因为课体信息太过明了,显而见。

壬辰日,酉将寅时。
以上为此课完整信息。其中日空:午未。所占问之事为某杀人凶犯将会如何判决。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古来一理,但既然入课,还需凭课而断。
午火发用作初传,财见空亡,初传空亡名斩首。
日干为人,支辰为事,午加壬上,壬水克午火;上临玄武,玄武纯阴之水,克午火。造成午火遭上下二水夹克之势。
按《毕法赋》云:初遭夹克不由己,即知此人已伏法羁押,等待判决,命已在他人之手,自己无能为力。
在亥,亥加在支上被辰土与勾陈所克,也为夹克。干支两处均为夹克,无处解救,可知其结果难逃法网。
亥加辰上为入墓,主伏法羁押,勾陈主是非官讼,勾陈家戊辰,也是辰土,乃是亥水入上下之墓。
且干加支上遭克为乱首,主甘受其罪。四课中有三课为下贼上,六十四课经中讲为度厄课。两辰克亥于宅上,辰为天罡,又为日,为死奇课。末传申虽为日干长生,但申临白虎主死丧,申加丑上为入墓,长生如墓,乃是命源入墓,主死。
多重的指向已经非常的明确,因此,邵先生直断:此课大凶,恐死不完尸也。
后来此人果被处决。
细观此课,第一课为壬(亥)上加午,第三课为辰上加亥,干支上所临地支均为自刑,(辰午酉亥自刑),主此人自作自受,最终受刑。四课中第一四课重复为不备,午火之财不备,当为谋财害命,火数为2,主杀害2人。
毕法赋百句断诀,标定了六壬课式中种信息表述的方式。熟读《毕法赋》,在断课时可以做到十拿九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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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初遭夹克不由己:一场不可挽回的血案发布于2021-06-12 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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