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斯书简介
赛斯资料与其他哲学之比较
小编注
本文摘译自《未知的实相》前言,作者为罗伯特?布茨——赛斯资料传述者珍?罗伯茨的丈夫。
在我看来,珍对赛斯资料所承担的任务就是为我们提供这些基本的艺术性理念,以便我们有意识地运用。如此,这些理念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就能改善个人与集体的实相;而我所说的“艺术性理念”是指人类所能表达并争论的最深、最美、最实际且最神秘的真理与问题。
在赛斯书里,我们一直故意避免去评论赛斯观念与近东、中东、远东的各种宗教、哲学及神秘理论的相似之处。当然,这合乎我们的本性。我和珍知道这种关联是存在的——的确,如果毫无关联,我们才会觉得奇怪呢!常常有人跟我们提及这一点,而我们也读了一些佛教、印度教、禅宗与道家的东西,此外还有萨满教、巫毒教和奥比巫术等等。我们认为,显然可以写一本书来比较赛斯资料和其他的思想体系——不论其是否为宗教性的。但因为我和珍都是个人主义者,所以选择不去关注这些领域。而我现在所写的东西,也不是意在贬低其他体系对“基本”实相的看法。
那么,虽然赛斯哲学与其他有组织的思想体系之间有相似之处,但在我们看来也有至关重要的差异。我和珍更倾向于认为,我们在这个世界里所发现的一致性已涵盖了各种宗教,而非被宗教所界定,而我们认为赛斯也强调此点。我们就这样顽固地向前走,明白我们的观点根植于西方世界的传统,也明白在我们周围存在着许多其他的哲学或体系,其中一些已存在数世纪之久,那都是人类创造出来以解释实相的。然而,我们并不觉得非得深入了解诸如苏菲教或婆罗门教的细节不可。但我们不喜欢印度教和佛教里的涅磐观念,那观念提倡个体意识的灭绝,并与一个无上神灵的融合,这通常发生在一连串的转世之后。而且我们反对这种看法:“大自然”以线性时间的方式做了如此安排,使一个人不得不在今生为前世的所作所为偿还业债。如果大自然不处罚任何事物,为什么要处罚任何人?涅槃和业报的实相不是我和珍想要创造的。
反之,我们比较喜欢赛斯关于个体意识不可侵犯性的概念,在肉体存在之前、之中或之后都是如此,不论是否涉及了任何转世理论。也许对我们这两个西方人来说,不喜欢“肉体死亡时要舍弃个体性”这种观念是很自然的,即使在理性上我们能了解,比如佛教的教义说我们能在最终、极乐的舍弃中找到“完美的”喜悦,——虽然幽默一点说,在我看来,我还没弄清那个舍弃自己的人怎么知道自己舍弃了没有,如果他已被如此彻底地融入了的话。
我比较同意赛斯在《灵魂永生》第二十二章第590节里告诉我们的:“你们不是注定要溶入‘一切万有’。你们目前所理解的人格面貌将会被保留。‘一切万有’是个体性的创造者,而非毁灭个体性的手段。”每当我读到关于无上神灵的东方传统观念时,就想起赛斯在《灵魂永生》附录里第596节所说的:“在此,我用了‘意识扩展’这个词,而不是更常用的‘宇宙意识’,因为后者暗指人类当前尚不可得的那部分经验。与你们的正常状态相比,极度的意识扩展也许显得是宇宙性的,但那种扩展只是暗示了你们现在可以达到的那些“意识的可能性”而已,更不用说开始接近一个真正的宇宙意识了。”
我想,上面四段话显然可能引起许多非议,但它简要概括了我和珍目前对赛斯资料与其他哲学之关联性的看法。
——摘译自《未知的实相》序言
编译: Laujenny婷 / 美编:周周
《赛斯说●第1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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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赛斯资料与其他哲学之比较发布于2022-05-10 10:4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