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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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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8时许,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北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潭中中路与北雀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小客车与二轮电动车碰撞的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勘察,发现电动车被小客车压在车头底部,座包向上翘起,后视镜向里弯曲,车辆零部件散落在地上。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一辆号牌为桂BKB***的二轮电动车沿北雀路由北往南行驶事发路段时,闯红灯通过路口,与沿潭中东路由西往东行驶的号牌为桂B06***的黑色小客车发生碰撞。碰撞时电动车驾驶人被撞飞数米后跌在地上,头盔从头顶飞出落地,电动车被小客车向前推行数米。

据电动车驾驶人覃某表示,当时他是为了赶着去上班,才闯红灯通行,没想到会发生事故。目前,覃某腿部骨折,已送至潭中人民医院西院进行救治。

小客车驾驶人黄某通过路口时超速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电动车驾驶人覃某闯红灯行驶过路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柳北大队依法认定小客车驾驶人黄某与电动车驾驶人覃某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温馨提醒!!!

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意外时安全头盔能够有效保护头部。
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时应遵循“一看二慢三通过”的原则,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周围车况、路况,确认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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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上班要迟到?男子这么一操作,连班都不用上了……发布于2021-12-01 09: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