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海淘宝篇07:如是我闻(三)
上文既已经典坐实,
今以“楞严大义”
辩证“十如是义”。
一、十法对号
1、先作我人辩证:
身躯面貌为相,
气质情志为性,
皮肉筋骨为体,
所作之前为力,
所作之时为作,
六根为因,
六尘为缘,
因缘具足即果,
时机成熟
报为有情众生。
此生为末,
彼生为本。
因于累劫勤苦修行,
号为究竟。
2、次作植物辩证:
谷物为相,
质别为性,
谷肉为体,
发前为力,
已发为作,
本谷为因,
光热为缘,
因缘具足即果,
时机成熟
报为谷物。
此谷为末,
彼谷为本。
因于有情传佛正法,
缘于“日月薄蚀精气”,
“芝草”树木,
“出生国土”,
无情转情,
入六道缘,雷同上文,
是为究竟。
3、再作矿物辩证:
泥巴为相,
内分为性,
土料为体,
生发之前为力,
生发现前为作,
三细无明为因,
境界六粗为缘,
因缘具足即果,
时机成熟
报为“建筑”。
建筑为末,
泥巴为本。
因于有情传佛正法,
缘于“日月薄蚀精气”,
“金玉”山石,
“出生国土”,
无情转情,
入六道缘,雷同上文,
是为究竟。
二、四德对应
(待续)
20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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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法海淘宝篇07:如是我闻(三)发布于2021-12-04 16:0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