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视为听,为觉为察】
为视为听,为觉为察:
「为视」
就是为能见之见精,
与眼睛对应。
「为听」
就是为能听之听精,
与耳朵对应。
「为觉」
要与三个方面对应,
一是鼻子的嗅觉,
二是舌头的尝觉,
三是身体的触觉。
「为察」
是作为意根的那种分别性。
所以这里是说,
由于地、水、火、风
四大组成了肉团身,
(在这里把它说为
第七识、见分,
这个第七识
一般地说为前七转识,
它这个时候没有分别心,
叫无念分别,
我们通常
把第七识和第八识
说为一体)
作用与反作用,
就把意根这个一精之明
分割为六性,
成为六根之性。
在这里,
六根之性
要与六种意识心
合起来说为六个性。
一个是能分别,
一个是所所分别。
怎么所所分别呢
六根之性对六尘
是一个能缘,
一个所缘,
产生的六种意识心
叫所缘缘,
也可以把它说为所所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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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246.【为视为听,为觉为察】楞严经名相概念卷四发布于2021-12-04 21:2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