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视为听,为觉为察】

楞严名相概念 卷四 246


为视为听,为觉为察:

「为视」

就是为能见之见精,

            与眼睛对应。

「为听」

就是为能听之听精,

            与耳朵对应。

「为觉」

 要与三个方面对应,

一是鼻子的嗅觉,

二是舌头的尝觉,

三是身体的触觉。

「为察」

是作为意根的那种分别性。

所以这里是说,

由于地、水、火、风

        四大组成了肉团身,

与我们的真心本来面目

(在这里把它说为

       第七识、见分,

这个第七识

一般地说为前七转识,

它这个时候没有分别心

               叫无念分别,

我们通常

把第七识和第八识

               说为一体)

作用与反作用,

就把意根这个一精之明

分割为六性,

    成为六根之性。

在这里,

           六根之性

   要与六种意识

合起来说为六个性。

一个是能分别,

一个是所所分别。

    怎么所所分别呢

六根之性对六尘

是一个能缘,

    一个所缘,

产生的六种意识心

    叫所缘缘,

也可以把它说为所所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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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246.【为视为听,为觉为察】楞严经名相概念卷四发布于2021-12-04 21: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