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分段贯释 | 心具足分第十九(分义乙)


 王骧陆居士



【分义〔乙〕】 谓正觉,言无上菩提者,证得无所得之谓也,若以为有少法可得,即起高下之见,心非平等。且一切法,无不从觉性流出,而觉性本来具足,非由外得。所谓法者,言妙用则不无,言真际则不有,遂假名曰法,以无我人四相,斯名无上菩提耳,此言正觉。

须菩提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注释】 此言菩提者,不可以知知,不可以识识,得无所得,斯名正得,觉无所觉,斯为正觉耳。故须菩提问言,佛所得之无上菩提,正以无所得,乃名为菩提耶。佛印可之曰,如是如是,凡蒙佛印可者,即表与佛不二,使后人可深信不疑也。佛又重告之曰,我于无上菩提,实无有少法可得,若有所得,即有多寡高下之分,又安名平等耶。此平等者,言绝对无比量分别之谓也。若执以为菩提,我有所得,是立我矣;又以为实有菩提可得,是立人矣;我与菩提相对,是立众生矣;此见执持不舍,如保寿命,是寿者矣,此多寡高下不平之所由起也。故惟善巧运用。妙观起修,以一切法,都不离菩提觉性,觉性本来具足,无所谓得与不得,言幻法则不无,言体性自空寂也,觉此觉者,乃名正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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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心具足分第十九(分义乙)菩提者,不可以知知,不可以识识,得无所得,斯名正得……发布于2021-12-06 14: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