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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品 历经十五年
惠能后至曹溪,又被恶人寻逐,乃于四会避难猎人队中,凡经一十五载。[三二]
时与猎人随宜说法。猎人常令守网,每见生命尽放之。每至饭时,以菜寄煮肉锅,或问则对曰:但吃肉边菜。[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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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凡宏大法,非经魔难不得昌明。
因魔与佛,其力均等,魔即菩提,本如来藏性中所变幻,与之相逆,其势必张,以利在于惑也、动也。然不动不变之佛性,亦赖之而证得,故大觉则不动不摇,以利在于明也、定也。谚云:见怪不怪,其怪自灭。若见境而惑,先自生魔,外而疑谤,内而扰乱,以及有相之病苦厄难水火等灾,亦由人造。所云「不宜速说」者,恐因缘未至,逆之而反张其势也。故魔难不足患,患在先自患耳。又小人常戚戚,戚戚则魔难起矣,天下事无不有一定因缘,多所恼虑,诚无谓也。
【三三】肉边菜,菜边肉,何以异乎总之著相不得,自己执取此见者,心已荤矣,何素之可言!
此妙在「但吃」二字,能如六祖之但吃,非不知有肉菜,惟能不计是非肉菜,则亦可矣。世上之毁誉,岂救得我生死哉虽然,世有因此方便而杀生者矣。我曾有《杀的问题》一文用以戒杀,至于食则「以葱蒜为荤,鱼肉为腥,菜蔬为蔬,方便随缘为素」。能如六祖之不著于相,乃名真素。此当严于克己,莫责于人,毋再纷诤,忘却自己生死大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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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坛经述旨自序品[历经十五年]发布于2021-12-06 16:0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