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骧陆居士全集》增录

如何了生死


戊、死之状况  
-、死有六类:
   (一)寿终死。千万人中,未必得一。以通身无病,如花之萎而无伤者,方名寿终。
   (二)福尽死。即报满也,类事平时享受过奢,贫苦而殁者。
   (三)枉死。非时死及不平等死之类。
   (四)善心死。死时有善念生者,挂碍少者,及临终正念者。
   (五)不善心死。起嗔恨心,颠倒发狂,或痛苦属之。
   (六)无记心死。如突然虚脱,初不自知其病而死也。  
二、不定枉死有九种,谓系自造,非定业也。
   (一)过量食。
   (二)误食。
   (三)不习风俗水土。
   (四)病后复病。
   (五)强制大小便。
   (六)不持戒
   (七)近恶友。
   (八)可避不避,如遇奔马疯犬醉人等。
   (九)非时行,如夜行等遇险。更有九种:(一)得病无医或无药。(二)国法诛灭。(三)精灵夺气。(四)火焚。(五)水拨。(六)恶兽害。(七)堕山崖。(八)毒蛊诅。(九)饥渴所困。  
三、死时过程,先由地坏,次入水败,再次火灭,再次风散,略述如后。此非臆造,乃廿载前修藏密时得师傅者,谨公诸同参焉。       (一)凡有条持人,必预有感觉,或梦失其首,或梦倒骑驴马,或诸恶梦,自有所感。或有病时,心忽散荡失寄,或忽见菩萨示像,或梦他世界招致,又或病时自觉不支,乃以两手掩两耳,一开一合,耳无翁隆声者,亦不久离世之兆也。但多疑之人,闻余所说,时存幻想,因而成梦,则非死兆。因此自误,非余之咎也。慎之慎之。  
   (二)垂死时四大分离,有内相外相之表现。
   子、地灭人水时。(外相)四肢笨重如山,舌卷口钝,千言万语不能说。(内相)如波随风动,飘忽无定,又如草受风之状。
   丑、水灭入火时。(外相)舌尖乾燥。喉口生烟,两颧发赤。(内相)如火中之烟。
   寅、火灭入风时。(外相)四肢渐冷,身感无力。(内相)如灯光一一旦,飘来飘去。
   卯、风灭入心时。(外相)呼吸有出无人。(内相)如一灯稍有微光,定而不动。
   辰、修心人至此时,则见此灯,变成月轮,无始业种,皆悉现前,是名为见,见即是业力,如平时有修持见性人,即能以慧照力,随照随空,自转月轮成日轮,红光洞明(又即回光反照之时)。更再慧照其空,则刹那之间,此光明变成黑暗,是名曰灭。灭之既久(此时即离此接彼之时)。渐渐曙光发生,如天甫明,惭如日出,渐如中天正午,光明大开矣。此指刹那即生天或其他佛土老。其有不修行者,每居命络时,由风人心之微光,无有变月轮之主宰,遂随业力以漂流,生死遂无了期也。
   巳、按明心见性者,临终于风灭入心时,即如游世界,了无挂碍,不必再有此过程。总之一切是幻,切勿再求前述各境,万一不能,反增疑惑,则受害矣。一切境现前,无论善恶,都知是幻,即佛来接引,亦极平淡,视为当然,一方贪得,即起魔见,以贪得即顿生热恼,非清凉地也。  
四、真灵出离时,约为六处:  
   (一)暖气顶出者,无中阴生,成圣者也。但必有他瑞相为辅,如异,或坐化,或谈笑而逝,能说法而逝者,必定成圣也,否则不敢必定。  
   (二)由眼出者,其光倍增,或死后第二日瞳人勿散,此无中阴生,升天者也。但必有异香,否则亦只生人道之高者耳。  
   (三)由心出者入人道,爱欲未断也,有中阴但时甚短,至多七七日,或百日,得助力即可超生。  
   (四)由腹出者入趣,有中阴,若神气凶暴而昂然者,入魔道  
   (五)由膝盖出者入旁生,此必死时不安定而翻动,或先现花报如为兽呜,此平时杀报重者如之。  
   (六)由脚心及下部出者入地狱,但必形状怖恶,或口鼻流血而有秽气,此无中阴顿然全身冷硬者是。  
五、死时颜色可别。
   (一)鲜花色者天相
   (二)和善色者人相。
   (三)黄色带苦者鬼相。
   (四)月色而形歪者畜生相。
   (五)青色而凶恶相者魔相。
   (六)黑色而秽臭流血者地狱相。
   总之死时主张,全在平时有力,一曰心交,二曰无怖,三曰欢喜,如官之升任,要欢喜,勿悲哀。今以老朽之躯,一新而壮者,岂不甚妙。况去来无碍,本无痛苦。所苦者,一时之情见耳。此对治法也。人到临死时,第一正念,但求解脱,勿生贪恋。惟四大散时,气不免要乱,当用全力,聚气于丹田,将我心气集成一点如光,白色,此即定力。然后用力吸引而上,上至于心,全力即在心,心再提上,过喉,直升于顶门,全力在顶只许直上,不许退下。自下上到顶时,一路吸若有声,则顶门自开,我之元神,廓然遍满法界,无复有身,无复有心,一切罪障业障,当然消灭。此时更无能死所死,能生所生,并无佛,并无接引,尽虚空助长我,我即长佛,如太虚点云,自在无碍,到一切身苦断,不觉离娑婆极乐矣。此是最简最密之法,非修心中心法,不能有此摄引力也。行者当知,此乃定力未足之人,临死时之方便法,其定力充足者,不必费此事也。以此尚是笨法,一时借用,不是究竟。至于平时,万万不可戏弄,小则大病,大则即死。倘轻试之,反感痛苦而生疑镑,则成为罪人矣,非余之咎也。惟修行人可知其法。备于临时,已决定知自己之死时,方可用耳。又自己之死,功深者,早半年自知,否则半月,可提早打主意,准备新官到任去可也。再此节亦勿轻为人道,恐外道转以误人也,自己受地狱之报,至嘱至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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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入灭之状况发布于2021-12-06 19: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