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骧陆上师  | 修行要诀

(二)明修义

一、明本来,本来不用修,因冤枉而入病,要恢复本来,方叫做修,否则叫做建造,不叫修理。


二、修心与修理物品不同,当云复,言复其本来也。物品之修理赖他,心之修复还赖乎自心,以妄心复妄心,至心不可得,光明自在为止。


三、修心虽赖乎法,但教法中用于一时,取舍予夺在我,以明心见性为体,起一切妙法为用。


四、修宜重行,于一切行住坐卧时,无一不用凛觉,在修持者曰修坐,修坐只一时,而修行在时时。


五、修者修至明心见性为第一关,见性后,开般若妙用,方可以除习气,此是第二关。是先破无明,后除习气,此密二宗,由果寻因,乃根本解决唯一办法,与他宗不同。


六、以般若凛觉自己,观世间一切皆平等,此即是大心,观自己本体与佛不二,此即是正修。


七、无论何宗皆以归净土为止。或念弥陀佛以净其土,或参禅修密以净其土,明心见性后,方入正修。否则劳而无功,毕竟退转。至不退转时,在净土宗曰阿裨跋致;在禅宗曰破初参;在密宗曰证三昧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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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修行要诀-明修义发布于2021-12-06 22: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