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信心分竟。

下劝修利益分。

已说修行信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秘藏,我已总说。

此结前生后也。以此论总摄如来广大深法,上已具明,故云总说。

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当持此论,思量修习,究竟得至无上之道。

此下明信谤损益,以劝修也。若有下,总显三慧之益。持即闻慧,思即思慧,修即修慧,三为能入故。如上所说一心二门,乃诸佛所证甚深境界,为所入故,须修习也。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此别显闻慧利益也。以此论所明一心真如,乃成佛之本,若信受不怯,故必绍佛种。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

此别显思慧益也。以十善有漏,此法一念信心,即成佛种,故不可喻。

复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得说。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叹其功德亦不能尽。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此别显修慧之益也。谓依此论修,以称性故,虽一日夜,则功德无边,以法性无尽故,叹不能尽也,故结叹功德亦不能尽。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是故众生但应仰信,不应毁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得入佛智故。

此举毁谤之罪,切诫劝修也。其有下,举不信之罪,以诫劝修。谓此论所诠,乃诸佛慧命,三宝种性,众生法身故。若谤而不信,则断佛种、绝三宝,害众生法身,故害自害他,罪报无量也。谓一切如来依此而证涅槃,菩萨因之而成佛,固当信而勿谤也。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当知下,结信劝修也。谓诸佛既因此法而成佛,三世菩萨皆依此而修因,是故当必信而修之也。

诸佛甚深广大义 我今随顺总持说

回此功德如法性 普利一切众生界

此总结回向也。初句结义,次句结文,后二句回向。言甚深甚广甚大,即体相用三大之义,乃法界总相法门,今以万一千余言,摄尽无余,故云总说,所谓少文而摄多义也。然造论本欲为令众生除疑舍执,故今回向众生普皆利益,欲令一切众生,发起真如正信,依之修习,得成三昧,以趣无上菩提道果故也。所谓回向三处,言法性。乃真如菩提,普利一切,乃众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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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憨山大师《起信论直解》(19):释劝修利益分发布于2022-01-20 15: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