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出家以后,一直到现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修持戒律,并且一直不曾化缘、修庙、剃度徒众,也不曾做过住持或监院之类的职务,甚至极少接受一般人的供养。有的时候供养确实无法推却,只好收下,然后转给寺庙。至于我个人的日常花用,一般由我过去的几位朋友或学生来赞助的。因为我自开始修持戒律后,从律学的角度来讲,随便收受他人的馈赠,即便是施主真心真意的供养,也是犯了五戒中的盗戒;再者说,随便收受他人的馈赠,会滋养恶习,不利于修行,更不利于佛法的参悟。所以,我对金钱方面的事情,极为注意,丝毫不敢懈怠。记得我在出家后的第三年时,有一位上海的居士寄钱给我,让我买僧衣和日常用品,我把钱退了回去,并婉言相告表示谢意。
在我出家的这二十年时间里,我先后在杭州的玉泉寺、嘉兴精严寺、衢州莲华寺、温州庆福寺等数十处寺庙住过,其中在温州的时间最长。现在这几年一直住在闽南,主要是在泉州和厦门。在闽南的这段时间,我一直是在写书,并将写成的书向僧众们讲解,将宣传戒律的决心付诸于行动。
在闽南是我宣扬戒律最重要的时期,而其间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每到一处讲解戒律时,都会有众多的僧人前来昕录,他们都非常认真。这前后跟我经常在一起的有性常、义俊、瑞今、广洽等十余人,他们都为我宣讲律学给予了不少的帮助。
自此可见,佛法的真实理论和修行的严谨方法,是众多出家人都渴望得到的,也因此我不再害怕佛法不能弘扬了。看来作为一个学道的人,只要心中有春意,就不用世俗的享受来愉悦自己,倒是世间的一切,均可以使自己感到快乐。更何况是为解脱世间众多受苦人的事业而努力,只要有一点成绩和希望,我们都应感到欣喜!
弘一法师(1880~1942),俗名李叔同。一生六十三载,半缘艺术半缘佛。在俗三十九年,集诗、词、书画、篆刻、音乐、戏剧、文学于一身,在多个领域开近代文化艺术之先河;在佛二十四年,是佛教律宗的第十一世祖师。
延伸资源下载(千G中华传统经典古籍|儒释道古本及民间术数大全超强版持续更新中......)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 弘一大师:只要心中有春意,就不用世俗的享受来愉悦自己发布于2022-01-21 18:4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