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登封少林寺
心所有法简称心所法或心所,具有三种意义:第一,恒依心起。盖心法(心王)为主,心所为辅,无主不能独立,故必须依心而起。也就是说,心不起时,心所不起。第二,与心相应。盖心法(心王)既起,心所亦必同时而起,以赴相应,绝无先后各出之理。也就是说,与心和合相应。第三,系属于心。心所虽有众多种数,善恶又不一致,而皆各率其眷属,归系于每个心王之下。也就是说,心所归心所有,是心的伴助。
对心理活动进行分析,不但有八个心王,还有与八个心王相应的51个心所法。在生命活动中,心王不是独立行动,而是与许许多多复杂的心所相应,共同构成认识作用。在缘境的时候,心王缘总相,如王或领袖之于国家大事总揽枢要,心所缘别相,如臣或部属之于国家大事需详明细则。也就是说,心法是把握对象的总貌、总相,而心所则同时把握总貌和细节即总貌和别相。例如,一株红花,心法是了知红色的全体,心所则既要了知红色,又要了知红色的浓淡深浅的差别,从而产生对这株红花是喜欢或是讨厌的心情。
心所法根据它的性质和作用,分为六组,故称为六位心所五十一法,分述如下:
一、遍行
辖作意、触、受、想、思五个心所。所谓遍行即周遍行起于一切心法(八识)的心理活动,就是说这个五心所经常与八识相应,任何时候,任何一个心王先起时,它都参与活动,所以称为遍行。
作意:警觉应起心种为性,引心趣境为业。因能作动于意,故名作意。它的作用能够警觉策动其他心所,引导它们趣于自己所接触的对象。(种:即第八识潜在功能。性:即事物本身规定的性格。业:作用。以下均以此解释为准。)
触:能使心和心所接触所缘境为性,为受、想、思等一切心所法所依为业,因能令心、心所触境,故名为触。当根、境、识三者和合交涉时,能令心、心所触于境相,以生起受、想、思等其他心所的作用。
受:领纳顺境、违境和非顺违境为性,生起爱欲为业。受就是外境作用于六根而产生的苦、乐、不苦不乐的感受。
想:于缘境取种种不同相貌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想就是思维活动执取外境种种形象,并形成种种名言概念。
思:使心造作为性,驱使心、心所造作善恶为业。思心所具有能取善、恶、无记(不善不恶)的境相,令心生起善、恶、无记的心理活动。内心所起的冲动,种种行为由之而起。
二、别境
也有五个心所,即欲、胜解、念、三摩地、慧。它们是对个别的、特定的境界生起的心理活动。和遍行相对,别境五个心所不是一切境都能生起的。而只是对某种境界起作用。“欲”所缘的是所乐境,“胜解”所缘的是决定境,“念”所缘的是曾习境,“三摩地”所缘的是在所观境上专心注一,“慧”所缘的是在观上拣择善恶。这五个心所缘境各别,没有连带关系,所以叫做“别境”。
欲:于喜欢的境生起希望为性,努力追求为业。欲就是对喜欢的事物产生希望欲求的作用。对顺境希望得到,对违境希望脱离。欲心所通三性(善、恶、无记)。
胜解:于所缘境给予肯定,毫不犹豫为性,即以肯定、不能转变为业。胜是殊胜,解是见解,也就是深刻的了解,具体对所接触事物的境界作出明确的判断。如指出文殊院的和平塔是铁塔,而不是砖塔或木塔。这种正确的见解,经过考虑决定之后,深信不疑,绝不动摇。又如对善恶、邪正的境界作出判断,以区别对待等。
念:于过去经验之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由不忘故,使精神专注为业。念就是明记不忘,就是记忆。
三摩地:是梵语,有等待的意思,实际上意译为定。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依此定力生起明慧为业。指意念高度集中,静坐凝心,专注于境的内涵功,故名为定。
慧:于所观得失俱非境中,明辨是非,分别善恶,求得决定为性,能断除疑惑为业。“慧”是明白拣择,断绝疑念的作用,指精密的推理分析与正确的抉择智力。
三、善
与一切善心相应俱起的心所,因自性清净,远离染污,故名为善。善心所有十一个,分为四类:一是自性善,即自性清净;二是相应善,包括与自性善相应而起的心所法;三是等起善,指由自性善和相应善引起的善性言行;四是胜义善,即涅槃。因涅槃体性毕竟清净,寂静安稳,最为殊胜。这善心所共辖:信、精进、惭、愧、无贪、无嗔、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等十一法,都属自性善类,是一切自利利他,远离过恶,能够积聚功德,作诸善事的心理依据。
信:于实事实理(如“四谛”等)深信认可,于三宝功德深信为乐,于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生起希望,其体澄净为性。对治不信,乐于作善为业。这“信”被列为善心所之首。因为它对实、德、能三者,深信而喜乐。“实”指的是诸法之实事实理,理与事不可偏废;“德”指修行之德性德行,行与性不可相违;“能”指作善能成能得,得与成全凭毅力。三者以信心坚定为入道之门,故首列之。
精进:勇敢不退地断恶修善为性,对治懈怠、完满各种善法为业。就是说一方面修诸善行,唯恐不及,一方面断诸恶业,唯恐不尽,要有精心恒存有进无退之志,故名“精进”。“精进”又名“勤”,指努力进取,止恶行善的不懈意志。
信、精进和别境心所中的念、定、慧合称为“五根”,谓修行之人修“四念处观”(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虽善萌微,根犹未生。根未生故,善萌易坏,修此五法,使善根生,故以根为名。(1)信根,谓信于正道有助正道法,则能生出一切无漏禅定解脱,是名信根(正道即四念处观,助道即五停心观。无漏系因修禅定不落生死);(2)精进根,谓既信四念处正观及诸助道善法,倍策精进,勤求不息,是名精进根;(3)念根,谓念道及诸助道,一心观想,不令邪妄得入,是名念根;(4)定根,谓摄心正道及诸助道,一心寂定,相应不散,是名定根;(5)慧根,谓四念处之慧,为定法所摄,内性自照,不从他知,是名慧根。
惭:由闻正法和自尊力,对有德者和各种善行都能尊崇为性,对治无惭,止息恶行为业。对所作过的恶业内心感到羞耻,而防止重犯的心理活动,称之为“惭”。
愧:由于社会舆论的力量,远离恶人恶法为性,对治无愧,止息恶行为业。对所做的错事恶业内心感到羞耻,害怕舆论的呵责、法律的惩罚,而起不再重犯的心理活动。
无贪:于三有果报(五取蕴)和能生三有的惑业(因)不生贪著为性,对治贪著为业。对欲界、色界、无色界的生存和生存条件,无产生贪欲执取的作用就是“无贪”。当然,特别强调的是对世间的财、色、名、食等不起贪著。
无嗔:于苦苦、坏苦、行苦和能生此苦之惑业(因),不生嗔恚为性,作诸善事为业。对于任何痛苦和造成痛苦的条件,不产生愤恨的作用就是“无嗔”。如恶境当前,对刀、兵、水、火、怨仇等,不起嗔心。
无痴:于“四谛”理明解无误为性,对治愚痴,作诸善事为业。对一切事理解明不误,遵循佛教教义的“众善奉行,诸恶莫作”的思想活动就叫“无痴”。简单地说,对事理都能如实理解,不糊涂。
称无贪、无嗔、无痴为“三善根”。(1)无贪善根,谓于五欲(包括色欲、声欲、香欲、味欲、触欲)之境,不贪不著,不爱不乐,此无贪法是善种性,能为无量善法根本,故名无贪善根;(2)无嗔善根,谓于一切众生不生愤恚,不欲损恼,此无嗔法是善种性,能为无量善的根本,故名无嗔善根;(3)无痴善根,谓于一切诸法,皆悉明了通达,知是善法,知是不善法,知应修法,知不应修法,此无痴法是善种性,能为无量善法根本,故名无痴善根,一切善法都依止三善根而生。
轻安:远离粗重(业和烦恼),调畅身心,堪任修定修慧为性,对治昏沉,使身心得到安稳为业。此心唯于定中生起,在修定达到心一境性时,远离人我是非,一切烦恼不起,唯觉身心舒畅,轻适安稳,能使修习持续进行。
不放逸:由于精进和三善根的力量,于所断恶防令不起,于所修善令之其增长为性,对治放逸,完满一切世出世善为业。这一心所与离善放纵、不修善德的放逸相对,时刻谦虚谨慎,一心专注于修持善法,断灭恶业。是依精进和三善根假立,非别有体。
行舍:由于精进和三善根的力量,使心平等、正直,以于境无功用住为性,对治昏沉、掉举住于定中为业。一面行持,一面舍执。远离昏沉、掉举,令心得到寂静。修持止观要对治昏沉和掉举,掉举障止,昏沉障观,这是大约的区别,实际上二者都能障止观。“行舍”也有称为“舍”的,就是不动心,使心离开各种分别执著,达到不偏颇、平等正直的作用。此为“五蕴”的“行蕴”所摄,为区别“受蕴”的“舍”,而名“行舍”。遍行中的“受”是非顺非逆的“舍受”,即受蕴中的“舍受”,“行舍”是依精进、三善根假立,非别有体。
不害:没有嗔心,于诸有情不作损恼为性,能对治损恼有情,生起悲愍为业。实际上指慈悲为怀、不害众生的作用。不害是依无嗔心所于诸有情不作损恼而假立,非别有体。无嗔与乐,不害与喜舍、慈悲二相,由此而区别。(《唯识学概论》,弘学著)
完
业与识
唯识|轮回主体、记忆的问题
唯识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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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什么是心所(一)发布于2023-06-29 20:4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