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空时罪亦亡。

心亡罪灭两俱空,是则名为真忏悔。

331、如何如法处理不可供、不可存的经像?

经像不能供不能存者,必须另设化器,严以防守,不令灰飞余处。以其灰取而装于极密致之布袋中,又加以净沙或净石,俾入水即沉,不致漂于两岸。有过海者,到深处投之海中,或大江深处则可,小沟小河断不可投。如是行者,是为如法。

像之可以供可以存者,供之或存之。其不能供不能存者,焚化之。毁像焚经,罪极深重,此约可供可存者说。若不可供不可存者,亦执此义,则成亵渎。譬如人子于父母生时,必须设法令其安全。于父母亡后,必须设法为之埋藏。若不明理之愚人,见人埋藏父母以为行孝,则将欲以活父母而埋藏之而尽孝。或见人供养父母以为孝,遂对已死之父母,仍依平日供养之仪供养之。二者皆非真孝也。经像之不能读不能供者,固当焚化之。然不可作平常字纸化,必须另设化器,严以防守,不令灰飞余处。以其灰取而装于极密致之布袋中,又加以净沙或净石,俾入水即沉,不致漂于两岸。有过海者,到深处投之海中,或大江深处则可,小沟小河断不可投。如是行者,是为如法。若不加沙石,决定漂至两傍,仍成亵渎,其罪非小。而秽石秽砖,切不可用。


332、抄录佛祖经论依据什么次序?

先经,次论。经论又须先大乘,次小乘,不可前后倒置。

凡录佛祖经论,须先经,次论,然后方及此方著述。经论又须先大乘,次小乘,不可前后倒置。如纶音告示,不可倒列。一部中不能如此列者,一门断不可不依此而列。否则令无知者藐忽佛经,而大方家谓不知法耳。


愿我宿现诸父母,历代祖宗及怨亲。

同仗如来慈悲力,接引往生安乐国。

所杀食衣诸冤命,十方被杀诸众生

悉获度脱生净土,愿佛慈悲普摄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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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印祖答念佛(331-332)发布于2023-12-05 19: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