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之世道人心,陷溺已至极点。若不以因果报应、生死轮回,及一切众生皆具佛性、皆可成佛为训,决难收效。以吾人一念心性,不变随缘,随缘不变。随悟净缘,则证三乘,及佛法界。随迷染缘,则成人天,及四恶趣法界。虽十法界之升沉苦乐,天地悬殊。而本有心性,在凡不减,在圣不增。倘谛了此义,虽使丧身失命,决不肯舍悟净缘,取迷染缘。以致永劫轮回,莫之能出也。是知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等法,乃标本同治、凡圣共由之大道。世出世间圣人,平治天下,度脱众生之大权也。当今之世,若舍此法,虽尧、舜、禹、汤、文、武、周、孔齐出,亦末如之何也已矣!
译文:当代的世道人心,都已陷溺到极点。如果再不以因果报应、生死轮回,及一切众生都具佛性、都可成佛来教导,决定很难收到改良世道人心的效果。因为我们的一念心性,不变随缘,随缘不变。随悟净缘,则证三乘及佛法界。随迷染缘,则成人天,及四恶趣法界。
虽然十法界的升沉及苦乐有着天与地的悬殊。而人们本有心性在凡不减,在圣不增。假如人们能谛信此义理,就算是丧身失命,决不肯舍悟净缘,取迷染缘。导致永劫轮回,不能出离。由此可知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等法,乃是标本同治、凡圣共同经历的大道。世出世间圣人,想平治天下,度脱众生的大权巧法。当今的世道如果若舍弃这样的教法,就算尧、舜、禹、汤、文、武、周、孔等圣贤一同出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须知人与物类,同此血肉之躯,同此灵知之性,同生于天地之间。但以彼此宿世罪福不同,致使今生形质灵蠢各异。以我之强,陵彼之弱。以彼之肉,充我之腹。快心乐意,谓为福报。而不知其福力一尽,业报现前,堕彼异类,受人杀戮时,则身不能敌,口不能言,中心忧惧痛楚。方知食肉之事,为大罪过。
食肉之人,为真罗刹。虽欲不令人杀而食之,不可得也。故《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又况多劫以来,更互相生。既无道力以行救济,忍使彼受刀砧极苦,我享口舌滋味乎?《入楞伽经》,世尊种种呵斥食肉,有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受鸟兽等身,云何于中取之而食?”凡诸杀生食肉之人,若念及此,当即怵然惊、憬然悟。宁可自杀,不能杀一切物矣。
译文:要知道人与动物都是血肉之躯,都有灵明觉悟的本性,同生于天地之间。只因为大家宿世的罪福不同,致使今生形体智慧都不一样。人类对于动物恃强凌弱,吃它们的肉来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心满意足,认为这是福报。却不知道等福报享尽,业报现前的时候,我们就会堕入异类。当我们被人杀的时候,身体不能抵抗,口中不能说话,心中忧惧痛楚。这时才明白吃肉是有很大的罪过。
吃肉的人是真的恶鬼。即使想不让人杀掉吃掉,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楞严经》说:“以人吃羊肉为例,羊死了就做人、人死了又变羊。像这样子似的,到十生之类,羊死了来做人,人死了又做羊,这种的循环无端,你吃我、我吃你。恶业增加,寸步不离地跟着他,到尽未来际。”更何况多劫以来,还互相生。既然没有道力来救济自己的亲人,怎么还忍心让他受宰杀的痛苦,来满足我口腹的享受呢?《入楞伽经》,世尊种种呵斥食肉,曾经说:“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止。他们都曾相互为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现在他们堕落生为鸟兽之身,为什么就要吃掉它们呢?”杀生吃肉的人想到这些,马上就会怵然惊、憬然悟。宁可自杀,也不会再杀一切众生了。
印光法师嘉言录(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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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印光法师嘉言录(128)发布于2023-12-05 19:3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