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怀瑾
连载|《禅海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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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中阴身略述(4)
10.4、了生脱死
如来藏性,常寂光住。耀明力久,动而暗生。灵知之性,本了明耀。一念之动,变易而为无明。
无明为用,不知返于本然体性,随念力而行,故曰无明缘行。行者,念也,亦名为识,故曰行缘识。
心识遇缘,即住生趣。生之为用,依附于物体而得。即依附于物体,有其名,即有色。色者,物之总称也。故曰识缘名色。
名色既得,六根以生。故曰名色缘六入。六入所用,即发感触,故曰六入缘触。触之感者,必有受,故曰触缘受。
受之贪者,必有爱,故曰受缘爱。 爱难以舍,数取不失,故曰爱缘取。 有取因有物,故曰取缘有。 有则方生,故曰有缘生。有生则有老死,故曰生缘老死。此佛说十二因缘。
凡人与物之生住异灭,皆可循此因缘旋转不息之定律以说明之。老死而又缘无明而至生,故见人世之生生不已。今脱此生之力,必须了其死之阶段。故曰了生脱死。
若得不生,何死之有? 如前述生死中阴之义,例彼可知。故谓无明缘行为过去阶段之“因”。识至受为现阶段之“果”。爱至有为现阶段之因。生缘老死为未来世之果。
故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
不但三世因缘、生死之间若此,即吾人日常之间,念念迁流,皆可以例此而观。
若依佛所教,奉行修习,即此之生,渐薄生缘,断念力之流,住于寂灭之定,则现前即得不生。现前念力不生,寂灭现前。依此定力薰习既久,业力习气,渐可自在控制。
待报尽身离,现前寂然,即入不生之常住定矣。纵有如中阴光色发现,概知为体性自心所变化,性光寂现,不循无明业力,顿断念流,则不循业以生,顿时近其寂灭矣。
故曰:“诸行无常,为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现前。” 此即二乘极果之工用见地。然犹非究意也。
若大乘道者,证知本自无生,虽生而常寂。本自无灭,虽灭而犹生,生灭之间,了无一法可得。万象森罗,既不可舍,又不可取。不属死生涅槃之羁锁,故能不畏生死,不入涅槃。
行于梦幻生死之道,随流不止,而常流归性海。广度众生,作彼佛事。固已自证自知其生死涅槃皆如昨梦矣!
虽然,此岂思议中事,稍有未实,是谓自欺。若为出格超人,冷暖自知,则虚空有尽,我愿无穷。大地众生,亟待援手,此之所云,皆如呓语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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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禅海蠡测:中阴身略述(4)发布于2021-07-07 16: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