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怀瑾

连载|《海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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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章 通妙用(1)


08.1、幻境相似神通之错误


一般者,最初或存有一神秘观念,亦可由此为入道之动机焉。常人对此问题,或为不信,或为存疑。无论信之与疑,而神秘心理之存在,乃随之俱来。

宇宙间有若干事理与知识,终难凭见、闻、觉、知可思量而尽知者。此不可知者,即为神秘之泉源也。佛法原尚平实,极言心性之理、空有之义,为学为道,皆至矣尽矣! 

佛经记述,大部分掺杂神通之说,而烘托之,言之凿凿,直同演义小说中之神话然。卫教者力持其说为实,毁之者力辟其说为诞。不独佛经若此,凡宗教之学,莫不皆有其神秘性。

佛法之言神通与神者,皆有权实两种涵义,其中抉择,为说不一。禅宗在吾国,为佛法之中坚宗乘,曰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似已完全摆脱神秘色彩,崇尚真理之学。

但言心法者,皆以悟心即佛;而佛具足神通,禅者固具足此乎? 且往昔禅门大德,神通自在者,亦颇有人,今天能之者乎? 复以佛法为学术思想者,则认神通,为另一种权说法门,不足论也。

且佛戒神通甚力,律有明文,苟言神通者,不为病态,即为魔外之见,群以白眼加之矣。

近有某大德,辟禅宗甚力。唱言:孰能见性? 如有真见性者,请其一试神通,曾不见其顶有圆光,身长丈六,具足六通,及人与言学,则力斥神通之谬。若此之说,极尽模棱。若有神通,即为荒诞,若无神通,即为未悟。

大德之言,固如是乎? 此如戏言者,若日出,则曰慧日增辉,若阴雨,则曰慈云法雨。两可之词,佛法固若此乎?

恰如顾亭林《日知录》中有言:佛说如有两桶,一则盛水,一则中空,彼此互注,总是此一桶水耳。彼大德之言,实乃以好恶心诋学禅人,我见横胸,言下辞误,辟禅人而误诋禅宗,不足辩矣。

如习密宗道家者,虽曰及其至也,唯道而不言通。然莫不以神通之有无,断其人道之成就知见传习,谬实千里。密宗谓禅宗及显教诸宗,不修气脉,终不能“即身成就”,故神通功德不能发生。

道家则言:佛法只知修性,不知修命,故不能“形神俱妙,与道合真”,是以无通。二说如出一辙。甚矣! 穷理而证如来藏性之难也! 

近年欧美学者,重视印度学术(常见于各报纸及刊物),并催眠术等。因疑神通固有,学佛者特未能耳。凡此诸说,益滋群疑,姑妄言之:

神通云者,先须顾名而思义,佛法术语,含义皆有定则,非可妄拟。神通又别曰神通力,神为妙用不测之义,通为通融自在之义,力为力用之义;全之,即谓有不测妙力能变融通自在也。是乃定慧之所生。

法华经》序品偈曰:诸佛神通,智慧希有。” 佛经说神通者,有谓十种神通,有谓六种神通(简曰六通),皆此名数也。

今但言六通,即概余矣(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漏尽通)。《法华文句》三之一,言神变曰:神变者,神,内也。变,外也。神名天心,即是天然内慧。变名变动,即是六瑞外彰。

《法华义疏》三曰:神变者,阴阳不测为神,改常之事日变。”《法华玄赞》二曰:妙用无方曰神。神通曰变。”此所言神言变,言阴阳不测,皆取义于《易经》也明甚。天心之说,乃道家语。

孟子》曰: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若神而通之,则可以明阴阳之变,参赞天地之化育矣。以上诸说,简纳其意,为神通之定义,曰:使神能通达无碍,善通诸变化者,则为神通。

佛法言神通,有二种事理:一、为法身神通。二、为报应身神通。何谓法身? 即佛之法性身也。何者为法性身? 佛与众生宇宙万有同一之如来藏性(即本体)。然则法身神通,不但佛为具足,一切众生心物之现,皆具神通神变者也。

何以故? 本体为空寂不可见,不可知,不可思议(即不可以用心思想,不可以言语彰之之谓。)及其发而为用,则能生万物,变易莫测,岂非神而通之神变乎? 

故曰:一切众生,本皆具足,何待外求。若人之见、闻、觉、知,能役使身心外物,而终不知其主此者为何? 岂非神通变化之不可测者乎? 

故经言:菩萨之神通不可思议,其为法身神通者若此。佛之神通诚不可思议,孰知众生之业力,亦不可思议。众生若能转业力而证入自性法身,即为法身之神通矣。

故古德曰:青青翠竹,悉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 庞居士曰:神通与妙用,运水及搬柴。”此诚实语者、如语者、不妄语者也。

然又何谓报身神通耶? 人之有生,即有身心,此身即报得也。此身此心之用,五官百骸之所能及,为有限也。人即为宇宙万有本体而同一体性功能,何以徒限于形躯?

心欲飞腾,足不能离于跬步,思可入于风云,身终陷于咫尺。不能返与本体合一而起诸妙用者,果何故耶?

临济祖师曰:人人赤肉团上,有一无位真人,常从汝等面门出入,未证据者看看?” 云门禅师曰:乾坤之内,宇宙之间,中有一宝,秘在形山”。

又自代云:逐物意移,云起雷兴。”皆言其局限于形质也。道家有言,陷于五行中者,当亦同此意。若欲破此形质之限,而返同于本体自然功能之妙用者,须得其天心灵明之神,以内慧而照大千,以定力充其用。

故佛示为通从定发,无定慧之力,不能神通于万变。为此身心,作定慧之主者,即法身也,性也,亦本体法尔之功能也。

报身神通,何以能发起? 佛说有五。曰:修通、报通、依通、妖通、鬼通。

报通者自然而有,天神所能。人亦有之,中阴身即具五通。或多生修定修通,功德庄严之所生也。

依通者如用法术之所起,依仗他力而起用也。妖通者因魔附身所得也。鬼通者因鬼附身而起,其力有限。修通者乃定慧薰修之力所生,可以力学而得。但皆限于五通而言。

第六漏尽通者,即证正觉之道也。罗汉或有神通,而不能圆满具足如佛也。须知神通乃幻法耳,妄意之所生,终非究竟道。故佛具足神通,而复力辟神通,以其虚妄不可执耳!

如佛弟子目犍连尊者,神通第一,及无常到来,避入天堂地狱,乃至入二铁围山中,尽其神力,不可避免。佛乃告曰:神通不足恃也。幻法耳! 唯法身寂灭,性空缘起为真实法耳! 

此又何故耶? 若以法性本体而言,一切宇宙万有,人物众生,皆变化之偶存耳! 偶存终坏,假借而有一期之形质,终归于空,岂非幻乎?

心力形器,尚不可能长存而终幻灭,况神通之变现,岂可为实而足恃哉! 此理也,须参明之。然后知神通非无,乃幻变而有。今论定慧所生修得神通之概:

欲明此理此事,须知心物本为一元。心为其主,通灵明妙性之功能。物为其用,依附妙性之形质。然实二即一,一即二也。

楞严经》云: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故知山河大地(物质)与此身心(身亦物质),同为一体之所生。唯识之理,亦同此说,谓皆为第八阿赖耶识所变生者。

姑置宇宙万有山河大地而不言,此之心身,实为心物一元体性之二用也。今修定者,不徒以治心得定为可;若身不调,心何能定?

换言之,若心不定,身岂能调哉! 故修定慧者,首当调此心身,心身初既得调,定力已生,工力日久,此心此身,打成一片,与虚空相同,进而返合于本体,起而用之,与本体功能相应,既感而通,即可得神而通之之妙用矣。

幻境相似神通之错误


举凡学佛参禅,或其他宗教,乃至各类外道,原其用工之基,无不从事禅定但此所谓禅定,即通常所谓静也。

如练习打坐者,乃禅定工用之一种姿势,非打坐即禅定也。即事禅定矣,初则不易宁静,及其稍得静相,有二种现象,最易发生。

一、感觉身体起变化,如气血流通,丹田发暖,或一身发冷发热、发痒发汗,或不知不觉中,自起动摇,或感轻松愉快,或如有物流动,如此状态,不定何种,或有规律,或无定则,随时发生。

身体胜常,似感健康增进,头脑清利,耳目聪明,色气光润。凡此种种,皆静中发生之必然现象。何以有此状态之发现?

须知吾人身体,潜在功能,有一种生机不绝之力量,在生理学上,称之曰本能活动。此本能活动,通常人于不知不觉间,皆起作用。

试举二例:如人睡眠,右侧卧久,不待知觉另起作用,自然向左翻卧睡。当左右调换时,意识不知也。如人骤然跌倒,两手两足,于刹那紧急之顷,自然据地支身。此即本能活动之显著现状也。

此种本能,即为身体新生力量之生机,不待意识作用而起。如以意识作用,反而障碍此本能之活动矣。故思虑劳动过多,则损伤健康而感疲劳。

故病人须休息,以恢复健康,休息与睡眠,医称为不要钱之多种维他命。因人在休息睡眠之时意识潜伏,可使生理本能活动,自然起作用,故健康可复,精神骤长。

人在习静禅定中,自然走入宁静状态,故本能活动作用,渐感恢复。因静中意识之感觉未尽灭也,故本能之种种现象,发生知觉。一般人以为吾有工夫,有道行,自己不同于常人,即生胜解,自以为通矣。

执著此事,即生种种幻觉境界,即佛所说之魔境,当知此乃自然静相中之自然、必然、当然现象,不足为奇。

二、静中忽感光明显现,或眼闭时,感觉头上,或目前,或全身,或内部发光。甚之,暗室见物,夜视如昼。如贪著其事,渐于此光中,显现许多幻境。

初则如云雾,如梦影,乃至一切人物鲜明,随心可现。念见菩萨,菩萨即至。念见上帝,上帝即现。念见鬼神,鬼神即出。不但见之,且可闻其声,日久工深,乃至可见人事上之种种事实,试之亦验。

于是自谓得道得通,位入仙佛,不同凡人。甚之,如另有一身,完全同我,可自由出入于此身之外,神游远近,一切如意,称为出神。

若此等等,乃静境中偶与本体功能宇宙之光与电磁,骤起一种变幻相似之通。贪著其事,即入魔境。

何以静中有此现象发生耶? 此乃心理与生理自然功能之一种变幻现象也。静中之时,心理上明了意识,渐渐沉寂不起,思虑作用,陷入昏迷状态,其潜意识(唯识学称独头意识,亦名独影意识)忽起作用,可发生以上种种现象。

然不尽为心理作用,人之生理,纯为物质,此物质与宇宙间之声光电化等功能,同一活动,互相感通。故道家称人身乃一小天地,盖谓人之身体,为一具体而微之大宇宙也。

平常吾人,都在运动中,与万物相同,皆在放射,皆在消散。忽在静中,生理之自然功能,偶感外光外力之交互作用,由动至静,如两力摩擦,忽然发声、发热、发光,于是引起心理上之幻觉。

渐至心理久习于变态幻觉,生理亦入于变态幻觉。自以为道为通,不智孰甚! 凡此之类,上者终日在幻觉幻想中过其生活,下者因习此而使生理上之消耗过甚,终至夭折而亡。

若发狂,或至脑充血,皆当然现象,必然结果也。以前港有一小僧,在打坐时,用小电泡安放手中,可使发光,众以为神,常作表演,一二年后,即告夭折,其愚可愍!

凡静中感种种魔境事,《楞严经》言之极详,不待赘说。佛经初期翻译,“”之一字,译为“”,磨者,有磨炼磨折之义。

后译佛经,改为魔字,乃与魔鬼妖精发生联想,走入神秘范围矣。学者当以智勘慧察,不可妄从,否则,即为精神症,或精神分裂症,实非得道,切勿自误。

凡习禅定静行者,发生第二类光幻现象,以女性较多,幼童亦易。此外,以生理有病态,心理多幻想,或智虑暗昧者,最易发生。何以如此?

皆与生理心理有关,剖析至繁,姑不具论。唯女性与幼童,定力易至,慧力稍差,男性以慧力易得,定力难坚,此二种不能调和,亦心理与生理上天然之等差,非修持有素,殊不易得定慧等持之正三昧也。

禅定习静者,发生以上光影幻觉作用,大抵皆在昏沉(迷惘)状态,犹如催眠时之昏迷情状,自不觉察,潜意识发起作用,习此用力既久,贪著其事,心理意识,完全趋入幻觉、错觉之中,即为魔事矣。

若能当此现状发生时,智照了然,不随任感觉、幻觉、错觉之转移,于一切光色音声幻境而不著,终至灭尽感觉,不落昏沉,亦不散乱,灵明无物,方可得正定也。

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又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得见如来。” 

故知一切幻境,即皆是虚妄,不可取著。不但幻境不可取,即定相现前,亦不可取。

如有定相,亦在一切凡所有相,即皆虚妄之中。世之习佛道者,闭目藏睛,贪看光景,为人判断祸福,自以为得道,其慎戒哉!

若能不取著此种现象,于静中生理上起任何变相,了知其不过是心意识所起之感觉,即猛自检查,使心念不动,自然如雨过天青,终归平静宁谧之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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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禅海蠡测:神通妙用(1)发布于2021-07-07 16:5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