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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怀瑾
连载|《老子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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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法令多 犯法的人更多
再说到“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这在政治历史上也有很多经验,我们读了历史,看到每一个朝代到了后来法令越来越多。
例如汉高祖入关,法律只有三条——有名的约法三章。《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杀人抵命,偷盗剁手,就只如此而已,很简单。后来,不到一百年的时间,汉朝的法网就很严密了。
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就把当时的官吏分作两类,一类叫做“循吏”,一类叫做“酷吏”。
循吏是有道德的官吏,酷吏则是手段毒辣、严苛、残酷,只要犯了法,决不宽容。
酷吏使用各种令人痛苦的刑罚,杀人也用许多残忍的方法,这都是汉文帝以后的事。如果以社会学的观点来看,也会发现汉文帝以后的社会越来越乱。
就政治方面而言,如汉武帝、汉景帝,都是很精明的领导人,但政治领导人越精于法令,法令就越多,社会也就越乱。这是一种无可变更的历史法则。
从我们的生活经验来看,越懂得法令越会犯法,越会钻法令的漏洞。法网愈密,则可钻的漏洞愈多,愈容易钻。所以,中国的政治哲学,主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老子说了这许多历史的经验,只是注解前面的一句话,“以无事取天下”。
所以说,多忌讳、多利器、多技巧、多法令,这一切都是有事,是有为法。有为法太过分了,社会就更乱,问题就更多;如果是无为法,就会清静、道德,社会自然安定。
老子就是因为从历史经验中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告诉我们,应该“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接下来,作了下面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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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科技愈发达 精神愈昏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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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法令多犯法的人更多发布于2021-07-07 19:3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