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歷諸善即為二,先分別四運,次歷眾善。
初明四運者,夫心識無形不可見,約四相分別,謂未念、欲念、念、念已。未念名心未起,欲念名心欲起,念名正緣境住,念已名緣境謝。若能了達此四,即入一相無相。
問:未念未起,已念已謝,此二皆無心,無心則無相,云何可觀?答:未念雖未起,非畢竟無。
如人未作作,後便作作,不可以未作作故,便言無人。若定無人,後誰作作?以有未作作人,則將有作作。
心亦如是,因未念故,得有欲念。若無未念,何得有欲念?是故未念雖未有,不得畢竟無念也。
念已雖滅,亦可觀察。
如人作竟,不得言無。若定無人,前誰作作?
念已心滅,亦復如是,不得言永滅。若永滅者,則是斷見,無因無果。是故念已雖滅,亦可得觀。
問:過去已去,未來未至,現在不住,若離三世則無別心,觀何等心?答:汝問非也。
若過去永滅畢竟不可知,未來未起不可知,現在無住不可知。
云何諸聖人知三世心?
當知三世心,雖無定實,亦可得知。
故偈云:“諸佛之所說,雖空亦不斷,相續亦不常,罪福亦不失。”
若起斷滅,如盲對色,於佛法中無正觀眼,空無所獲。
次歷善事,善事眾多,且約六度。
若有諸塵,須捨六受;若無財物,須運六作。捨運共論,有十二事。
初論眼受色時,未見、欲見、見、見已,四運心皆不可見,亦不得不見。又反觀覺色之心,不從外來,外來於我無預;不從內出,內出不待因緣;既無內外,亦無中間,不常自有。當知覺色者,畢竟空寂。所觀色與空等,能觀色者與盲等。乃至意緣法,未緣、欲緣、緣、緣已,四心皆不可得。反觀覺法之心,不外來,不內出,無法塵,無法者,悉與空等,是為覺六受觀(云云)。眼根、色塵、空、明,各各無見,亦無分別。
因緣和合生眼識,眼識因緣生意識,意識生時即能分別,依意識則有眼識。
眼識能見,見已生貪,貪染於色,毀所受戒,此是地獄四運;意實愛色,覆諱言不,此鬼道四運;於色生著,而計我我所,畜生四運;我色他色,我勝他劣,阿修羅四運。
他惠我色,不與不取,於此色上起仁、讓、貞、信、明等五戒十善,人天四運。
觀四運心,心相生滅,心心不住,心心三受,心心不自在,心心屬因緣,二乘四運。
觀己四運過患如此,觀他四運亦復如是,即起慈悲而行六度。
所以者何?六受之塵,性相如此,無量劫來頑愚保著而不能捨,捨不能亡。
今觀塵非塵,於塵無受;觀根非根,於己無著;觀人叵得,亦無受者。三事皆空,名檀波羅蜜。
《金剛般若》云:“若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是名住相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不住聲味布施,是無相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直言不見相,略猶難解,今不見色有相、無相、亦有無相、非有無相。若處處著相,引之令得出,不起六十二見,乃名無相檀,到於彼岸。一切法趣檀,成摩訶衍,是菩薩四運。
又觀四運與虛空等即常,不受四運即樂,不為四運起業即我,四運不能染即淨,是佛法四運。
如是四運雖空,空中具見種種四運,乃至遍見恒沙佛法,成摩訶衍,是為假名四運。
若空,不應具十法界;法界從因緣生,體復非有;非有故空,非空故有,不得空有,雙照空有。三諦宛然,備佛知見,於四運心,具足明了。
觀聲、香、味、觸、法五受四運心,圓覺三諦,不可思議,亦復如是。準前可知,不復煩記。
次觀六作行檀者,觀未念行、欲行、行、行已,四運遲速,皆不可得,亦不見不可得。反觀覺心,不外來,不內出,不中間,不常自有,無行,無行者,畢竟空寂。
而由心運役,故有去來,或為毀戒,或為誑他,或為眷屬,或為勝彼,或為義讓,或為善禪,或為涅槃,或為慈悲,捨六塵,運六作。方便去來,舉足下足,皆如幻化,怳[怡-台+兩]虛忽,亡能亡所,千里之路不謂為遙,數步之地不謂為近。凡有所作,不唐其功,不望其報。如此住檀,攝成一切恒沙佛法,具摩訶衍,能到彼岸。
又觀一運心,十法具足。一不定一故得為十,十不定十故得為一,非一非十,雙照一十。一念心中,具足三諦。
住、坐、臥、語默、作作,亦復如是,準前可知。
故《法華》云:“又見佛子,名衣上服,以用布施,以求佛道”,即此義也。
前約十二事共論檀,今約一一事各各論六。
行者行時,以大悲眼觀眾生,不得眾生相,眾生於菩薩得無怖畏,是為行中檀;於眾生無所傷損,不得罪福相,是名尸;行時心想不起,亦無動搖,無有住處,陰入界等亦悉不動,是名忍;行時不得舉足下足,心無前思後覺,一切法中無生住滅,是名精進;不得身心生死涅槃,一切法中無受念著,不味不亂,是名禪;行時頭等六分,如雲如影,夢幻響化,無生滅斷常,陰界入空寂,無縛無脫,是名般若。
具如首楞嚴中廣說。
又行中寂然有定相,若不察之,於定生染,貪著禪味。
今觀定心,心尚無心,定在何處?當知此定,從顛倒生。如是觀時,不見於空及與不空,即破定相,不生貪著,“以方便生,是菩薩解”。
行者未悟,或計我能觀心,謂是妙慧。著慧自高,是名智障。同彼外道,不得解脫。
即反照能觀之心,不見住處,亦無起滅,畢竟無有觀者及非觀者。觀者既無,誰觀諸法?不得觀心者,即離觀想。
《大論》云:“念想觀已除,戲論心皆滅,無量眾罪除,清淨心常一。如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大集》云:“觀於心心”,即此意也。
如是行中具三三昧,初觀破一切種種有相,不見內外,即空三昧;次觀能壞空相,名無相三昧;後觀不見作者,即無作三昧。
又破三倒、三毒,越三有流,伏四魔怨,成波羅蜜。
攝受法界,增長具足一切法門,豈止六度、三三昧而已矣?
若於行中具足一切法者,餘十一事亦復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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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摩诃止观》卷第二(410)(2011新式标点分段)发布于2021-06-27 11:5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