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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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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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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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慈善事业是中国佛教的生命线,它与整个佛教事业的兴衰成败紧密相关,慈善维系佛教的生存并促进其发展。近代以来的中国佛教史证明且预示,紧紧把握住慈善这条生命线,积极提供社会服务,努力推动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这是佛教在当代中国海峡两岸走向繁荣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海峡两岸 佛教慈善事业 人间佛教
正文
一、从“小天台案”分析近代中国佛教慈善事业兴起的原因
《佛学丛报》1912年第1期、第2期连续刊载系列文章报道了发生在上海的“小天台案”:《佛学丛报》1912年第1期刊有以下文章:《和尚控诉南市裁判所》(七月二十六号《时报》)、《小天台上诉案之批呈》(八月七号《时报》)、《穆警长调停小天台事》、《警务长调停原函》、《西方庵复函》、《小天台之大锣鼓》;《佛学丛报》1912年第2期刊有以下文章:《记事》(缺题目)、《小天台实行发还》(八月十三《新闻报》)、《关于小天台案之批示》(八月廿六号)、《小天台交还僧人》(九月十三号新闻本埠新闻)。事情的经过如下:上海南市裁判分所查封南门外小天台寺充公,拘捕并强罚看守僧道明洋三十元。理由有二:寺院无主、聚赌藏奸。寺方托人请上海地方审判厅的狄梁孙律师,调查该案卷宗,依照法律驳其荒谬。时任沪南警务长穆抒斋出面调停,委托西门外西方庵住持化莹向小天台僧谛行疏通关系,将小天台发还。附加条件是要招寻雇主出卖庙产,所得款项补助公益。经上海地方审判厅狄梁孙律师等人的反复申辩,终于达成协议。小天台寺交还僧人,出售庙产计得价银二千元,提洋五百元捐助慈善团负贩经费。初看该案审判结果,表面上小天台寺获胜,尽管做了一定的让步,但是至少保住了寺庙的所有权免于充公。但是这个案件的背后却折射出民初佛教的巨大危机。首先,上海南市裁判分所可以随意查封寺庙、拘捕僧人,而且其理由十分荒唐。据《小天台上诉案之批呈》(八月七号《时报》)申辩,寺院并非无主,聚赌藏奸也只是道听途说,没有实在的证据。其次,沪南警务长穆抒斋之所以出面调停,原因是“缘穆警务长以前对于小普陀、紫霞殿均用对于小天台之手段没收其房产,恐此案败诉前案亦可复活”[2],说明穆抒斋等采用这种手段对付寺庙和僧人并非只是这一次,而是一贯如此。第三,小天台寺依法退还以后,却必须出售庙产捐助慈善团负贩经费。捐助慈善事业也符合佛教的理念本无不可,但是在此案的审判中,却成为庙方与僧人被迫采取的行为。由上述三点可知,民国初年寺庙与僧人的地位缺乏保障。在“小天台案”中,僧人尽管得到一部分社会力量的支持,最终使案件获得胜诉,但是显然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小天台案”折射出民初佛教存在巨大的危机。
佛教自身的衰败造成了其神圣性的瓦解与社会信任的缺失,这是导致民初佛教产生巨大危机的重要原因。法舫法师将当时中国佛教的状况比喻为“一个等着要死的肺痨病者”和“从里而烂到皮面的一个冬瓜”,可以想见情形之不堪。[3]中村元指出:“佛教界人士身处此种四面楚歌的困境,当然不敢坐以待毙,遂竭力研拟各项革新图强的方案,并积极实践以挽回民众的信念。”[4]在中国佛教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太虚大师直截了当地提出了“教理、教制、教产”三大革命,他的弟子慈航也提出“文化、教育、慈善是佛教的三大救命环”的观点。兴办慈善事业能够迅速树立起佛教在社会中的正面形象,积极兴办慈善事业此时已成为拯救佛教的刻不容缓的举措。近代百弊丛生的中国佛教要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改革其自身的弊病。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佛教存在的价值,在于它必须能为社会提供助力。
佛教事业的兴起不仅要有人牵头,还需要获得广泛的社会支持。牵头的重任自然应该落到当时高僧的身上,清末民初确实出现了一批极有影响力的高僧,如寄禅、虚云、太虚、印光、弘一、圆瑛、谛闲等,他们或者擅长讲经说法,或者真修实证功夫了得,从弘法的角度来看,高僧的影响很大。而若从寺院管理运作以及人际交往等角度来看则不是他们擅长之处。若从佛学义理研究层面来看支持“近代佛教的繁荣”的观点或能成立,但若从佛教事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则未必如此。当时整个社会同情佛教的人毕竟是少数,不是主流,缺乏广泛的社会支持。
作为当时颇有名望的佛教改革派领袖太虚大师,他所进行的轰轰烈烈的佛教革命,最后也以失败告终。“他把自己失败的原因归结为两点,一是个人的性情气质方面不够坚定执着,二是现实的境遇不如人意。他希望后来者不要苛责他,并把他的弱点当成镜子,把他的失败当成后继者的成功之母。”[5]南怀瑾是这样评价太虚的:“他实在可以说是一个苦行僧。我所谓的‘苦’,是指他的心志很苦,他想振兴佛教,热爱国家,那都是出于一片真诚。而他正生当新旧思想的交替和民主政治的新阶段,他过于热情,尚不能完全了解于世界大势,又缺乏真正的政治见解,对于积习深重的中国佛教,不循渐变的途径,想用革命的方式,促使骤变,所以弄得有愿未偿。”[6]
太虚大师在各种场合提出了佛教慈善的理念,从他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窥探太虚大师的慈善思想。如1930年他在闽南佛学院讲《建僧大纲》时,讨论创设现代僧制,全国学僧约一万人、职僧约二万五千人,其中病院、慈幼院、养老院、残废院、赈济会等,教职员约七千人,[7]他们专门从事佛教慈善工作。德僧则没有说明数量。1930年冬他在《建立中国现代佛教住持僧大纲》又做出这样的设想,建僧二万人分学僧、职僧、德僧三大类,职僧中“佛教慈善事业职员,若慈幼院、赈灾局、施医院、济贫等局,约千五百余人。”[8]由此可以看出太虚大师对于佛教慈善事业是非常重视的,因为它体现了佛陀慈悲的本怀。佛教慈善事业如果不追踪它的源头,如果它不是由佛陀时代所提出的教理教义开展出来的,那么就有可能被视为异端。太虚大师关于佛教慈善的种种论述,仍然根源于佛教的原始教义。1918年太虚在宁波孤儿院发表了《论佛教与孤儿院》的演讲,在开篇即提出:“今吾人所知所信之佛教,溯厥源泉,实流出于释迦牟尼佛大圆觉心。大圆觉心之成分,真智慧与真慈悲也;真慈悲之谓释迦,真智慧之谓牟尼,大圆觉心之谓佛,大圆觉心具众理而成万事之谓佛教。故佛教之本性,即真智慧、与真慈悲,而佛教之本性,又即吾人之本圆觉心也。”[9]他从佛教教义出发,把去除贪、嗔、痴三毒看成是真正的慈悲之道:“得真慈悲之方便门亦三:曰无贪、曰无瞋、曰无痴。”[10]他指出了世间慈善事业有养无教或有教无养的两种弊端,“考通俗所云慈善事业,若赈灾、恤兵、保赤、济贫、施医、养老诸端,则有养无教;若办不收学费之小学校、半日学校、星期学校、夜学校诸端,则有教无养。或遍济以慈悲,未足增其智能;或稍开其智慧,未能尽其扶助。”[11]然后太虚指明了佛教界兴办孤儿院,开展慈善教育的优势:“胥未若孤儿院之对于孤儿者,衣之、食之、医之、居之,尽其慈济,俾有以遂生于现在,复授以国民教育,益其智能,俾有以自立于将来也。故孤儿院者,实发挥智悲兼大之佛教本性于世界之最好场合也。”[12]他认为佛教徒兴办孤儿院符合佛教弘法利生的本性,希望全国各地佛教徒都能发心成立佛教孤儿院,使孤儿院从一个发展到百千万亿个,“使大地无复孤贫失学之儿童,则社会之公益蒸蒸发达,佛教之本性亦稍稍发挥耳。有此人道以为之基,然后可以端心虑、趋菩提,救济胜义之孤儿,咸成无上正等正觉。”[13]综上所述,太虚大师兴办佛教孤儿院的总体思路是,要发挥佛教的慈悲理念,对孤儿实施教养兼备的教育,最终达到佛教教育的本怀。宁波佛教孤儿院成立时,太虚大师与圆瑛大师并任院董,[14]这种三轨制教育的思路,从后来圆瑛大师所兴办的泉州开元慈儿院中也能体现出来。
有关太虚大师与圆瑛大师还有一段公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曾为文指出:“一般认为太虚大师是近代中国佛教改革派的代表,而圆瑛大师则代表保守派。1906年6月太虚大师与圆瑛大师在宁波七塔报恩寺订盟换帖结为兄弟,却不料后来却分道扬镳,走了不同的路线。这也不妨碍他们的友谊,或许大师之间本无芥蒂,然而徒侣竞起爱憎。在中国近代佛教史上,太虚大师与圆瑛大师双峰并立,太虚是天才的理论家,曾提出过许多伟大的设想,用以改革传统的中国佛教,所留下的《太虚大师全书》洋洋洒洒690万言,他所创办的《海潮音》杂志至今仍不绝如缕。这些思想资源仍为两岸四地乃至整个华人圈的汉传佛教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然而太虚大师在经济筹划方面并不擅长,处处捉襟见肘导致他的佛教改革事业功亏一篑。圆瑛大师则不然,他是笃行的实干家,转徙万里、弘法开化、运筹帷幄,处处募款扶贫赈灾、恢复丛林寺院。如果这两位曾经订盟换帖结为兄弟的大师能够并肩合作,那么中国佛教一定将开辟崭新的面貌,但是历史不容假设。”[15]
作为太虚大师的弟子,慈航法师将慈善视为佛教的三大救命环之一,无疑是十分正确的。正是由于兴办教育、扶贫济困、抗战赈灾等慈善教育、慈善救济、慈善法会一系列慈善事业的兴办,在社会人群中造成积极的影响,得到政府与社会的重视,才维持了近代中国佛教的生存与一波三折式的缓慢发展。当然这少不了太虚大师及其同时代高僧以及他们的弟子、再传弟子们的功劳,尽管他们对当时社会的实际影响力是有限的。通俗地说,慈善是拯救近代佛教的救命良药。那么到了现当代,慈善则成了推动佛教发展的灵丹妙药了。
三、当代中国海峡两岸佛教慈善事业发展的内在理路
台湾地区是从1987年“解严”以后,佛教才真正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四大山头名闻天下,诸如佛光山、法鼓山、慈济、中台禅寺等佛教团体还屡获台湾当局的支持与表扬。[16]大陆佛教也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迎来了真正的春天,各种佛教慈善团体也如雨后春笋一般,也在逐渐发展壮大。2008年的汶川地震成为佛教慈善事业飞跃式发展的契机。[17]佛教慈善团体在灾难赈济、扶危济困、捐资助学、临终关怀、保护动物、监狱帮教等各个方面都写下了当代中国佛教慈善事业的新篇章。那么佛教界、政府与社会如何互动保持平衡佛教客观上的确有利于国家治理,但是佛教界包括僧众与信众,由于信仰的关系,往往会夸大佛教的社会功能,对于政府来说,理应重视佛教组织的客观存在,从发挥其有助于政府治理的层面对佛教进行管理和规范。对于社会层面,佛教信仰是一种现实的需求,佛教慈善事业能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物质、精神双重需求,在重大灾难发生时,还能能成为社会重建的重要力量。所以政府与佛教团体的良性互动可以构成双方获益的和谐状态。
201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在江苏省苏州市挂牌成立,它表明海峡两岸对佛教慈善事业的共同认可;慈济专营慈善成为一宗,则标志着慈善事业已由佛教事业之一演变为佛教的主体事业。正如段玉明指出:“慈善救济活动本是佛教诸济世活动的一个方面,在古代并不特别占有显要位置。进入二十世纪,伴随社会的现代转型,佛教慈善救济活动发展越来越兴盛,乃至有以慈善救济创立宗派者。此当是佛教与社会互动的一个新趋势,或者会影响到大陆佛教的未来走向。”慈济以慈善救济创立宗派,而佛光山星云大师则认为佛教寺院本身就是一个慈善机构,佛光山教团将文化、教育、慈善、共修全部纳入人间佛教广义慈善的范畴。
海峡两岸的佛教慈善事业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总体而言台湾地区的佛教慈善事业已经走向成熟,具备了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制度化、现代化、国际化等特征,大陆地区佛教慈善团体的慈善事业也逐渐起步,正如星星之火有逐渐燎原之势,在各个方面迎头赶上。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济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多方出力、积极进取。努力实现佛教从祭祀鬼神向服务人间的转变。佛教慈善事业已获得政府支持、社会认可。
慈善是佛教的社会责任,是佛教教义的内在要求:要想证得涅槃的佛果,就必须做利乐有情的慈善事业。佛教慈善的目标是服务于社会,通过服务社会一方面实现自身解脱的目标,另一方面也能彰显佛教的社会价值。佛教慈善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物质救济与精神慈善并重。注重精神慈善的心灵建设是佛教慈善事业的优势所在,而由于其神圣性而赋予的社会公信力是其另一大优势。佛教慈善应积极发挥其自身的优势,从自发的、朴素的社会救济行为走向健康、有序的规范化管理,主要是进行制度化、现代化、法制化建设。其基本发展路线就是:慈悲(内在修养)——慈善(救度世人)——公益(淡化宗教)。
但是这里却存在着一个悖论:当代中国佛教慈善事业向社会公益方向发展是大势所趋,但是若过分强调淡化宗教色彩,去除了佛教的特色也就去除了佛教的优势。佛教的神圣性特质、佛教领袖的卡里斯马型人格[18]是凝聚人心、共赴慈善的主要动力。台湾地区佛教慈善事业如佛光山、法鼓山、慈济、中台禅寺的卓越成就与其领导人星云大师、圣严法师、证严法师、惟觉老和尚的卡里斯马型人格密切相关。走向社会公益是政府部门的要求,然而佛教慈善事业的特点是落实信仰、回归心灵,这是佛教自身的要求。一方面要求淡化信仰,另一方面却要求落实信仰,这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的矛盾通过人间佛教的理念糅合在一起。[19]
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中提到佛教文化的重要作用:“给中国人的宗教信仰、哲学观念、文学艺术、礼仪习俗等留下了深刻影响。”[20]佛教慈善事业是佛教文化与社会事业相结合的表现。实践人间佛教,建设人间净土,这是当今海峡两岸佛教界不谋而合的共识,而大力推动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正是当代中国人间佛教主体精神的重要体现,可以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梦提供助力。佛教慈善事业的兴起与发展是佛教加强自身建设的表现,那么从政府与社会的层面来讲,也应该积极提供政策支持、法律支持、专业支持、技术支持甚至包括精神支持等,只有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当代中国佛教慈善事业才能够发挥最大化的社会效益。
该文载于《第三届两岸文化发展论坛论文集》,2015-08-23
[1]本焕:《慈善是僧人修持的方便法门》http://fo.ifeng.com/banruojiangtang/detail_2014_04/01/35366996_0.shtml(2014/4/2)
[2]《穆警长调停小天台事》,《佛学丛报》1912年第1期。
[3]法舫:《如何住持现代佛教》,法舫《法舫文汇》,宗教文化出版社,2012年,第247页。
[4]中村元等:《中国佛教发展史》(上),余万居译,天华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第526页。
[5]李湖江:《太虚大师创办世界佛学苑始末》,《五台山研究》2014年第1期。参太虚:《我的佛教革命失败史》,《太虚大师全书》第31册,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59页。
[6]南怀瑾:《中国佛教发展史略》,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11-112页。
[7]太虚:《建僧大纲》,《太虚大师全书》第31册,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183页。
[8]太虚:《建立中国现代佛教住持僧大纲》,《太虚大师全书》第31册,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183页。
[9]太虚:《论佛教与孤儿院》,《太虚大师全书》第26册,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26页。
[10]同上,第28页。
[11]同上,第31页。
[12]同上,第31页。
[13]同上,第33页。
[14]太虚:《觉社之佛教新运动》提及:“宁波的佛教孤儿院亦于那年改组成立,我与圆瑛等皆任院董。”《太虚大师全书》第31册,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第207页。《太虚法师年谱》亦载:“时宁波佛教孤儿院成立,大师与圆瑛并任院董,陈屺怀(玄婴)主其事。”释印顺:《太虚法师年谱》,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50-51页。
[15]李湖江:《抗日战争与中国佛教界的社会救济》,《宁德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15年第2期。
[16]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对包含佛光会、慈济功德会、法鼓山、中台禅寺及灵鹫山等佛教团体的贡献高度赞赏,认为他们以非常入世的态度、广博的爱心,在许多“政府或民间团体所无法深入的领域”,持续推动社会公益活动。《马英九赞佛教团体贡献》,台海网(2010年2月17日)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10-02-17/502957.shtml
[17]四川什邡罗汉寺素全法师将禅房当产房诞生了108个孩子,集中表现了佛教利益群生的精神与价值。
[18]意译“感召力”或“超凡魅力”。宗教社会学用语,一种特殊的魅力或超人的天赋之类的特殊品质。见任继愈主编:《宗教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第415页。
[19]例如慈济调和信仰与慈善的关系:僧俗分别承担人间佛教的超验性与世俗性,在单元整体圣俗合一的同时在其内部实现二者分离。见黄飞君《全球视野下宗教单元的宗教动能研究——以佛光山和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的国际网络建构为例》,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3月,第112页。
[20]《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2014年3月27日,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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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海峡两岸佛教慈善事业发展的内在理路发布于2021-05-08 06: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