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伦理》,东方出版社出版,图书将采撷出的伦理思想资料依不同类别归纳为篇,篇下一般设章,章下一般设节。如篇中内容单一,则直接设节;遇有较短的内容,则将数种合为一篇。如章中类别较多,则以“之一、之二”等作标题顺序区分。全书共有2016节。
标题除极少数为原有的外,都是以资料的内涵编加。为了使人便于了解佛教伦理思想的原貌和保持它的独立性,特将原始资料和略解分为两部分,于略解中一部分或全部复录每节的内容。这样做的主要目的,一方面为使读者通过略解就能具体把握每节的要义,另一方面也是现在较理想的解释方式。
圆持法师,1965年出生于山东莱芜,经过多年矢志努力,于1982年于北京广济寺拜一代高僧正果法师为师,同年他考入了北京“中国佛学院”。1986年他于中国佛学院毕业后,进入中国佛教协会工作,现任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副馆长。
自1988年以来,致力于佛教伦理思想的整理工作。1995年他重新整理并由民族摄影出版社出版了《满汉蒙藏合璧大藏全咒》,该书约有一千万字,属重要的民族文学作品。
之二 持戒
提 要
佛教为信仰者制定的社会道德行为准则,一般分别称之为「戒」、「律」,或合称为「戒律」。「戒律」的制定,需要信仰者的「受持」或「坚持」,故又称之为「持戒」。因「戒律」的功能在于制约人的行为「制」。
「戒律」虽说首先是为佛教信仰者制定的道德规范,但大都具有普遍的社会道德意义。「五戒」、「十善」、「菩萨戒」是为人制定的不同层次的道德行为规范,显示出很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菩萨戒」和「比丘戒」虽不乏社会道德意义的成分,但毕竟是对较高层次的信仰者制定的,故在此不作介绍。
佛教「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一根本教义,既是制定戒律的根本依据,也是戒律精神的集中反映。佛教注重「戒律」的制定和遵守,不但体现了高度的道德观念,而且也有益于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
注重戒律的制定和遵守,也是佛教能够于社会中摆正自身位置和有序发展的基础。现国家领导人曾公开表明:「道德是法律的基础。」这一认识通过佛教戒律所展示的道德规范内涵是最好的证明。
本部分由二十三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七类。第一节为一类,对戒作了界定。第二节为一类,指出了戒的类别。第三、四节为一类,从实践意义上说明了什么是持戒。第五、六节为一类,说明了戒的具体内容。第七至九节为一类,指出了持戒的方法和准则。第十至二十二为一类,从各种角度阐释持戒的意义。
其中,第十至十三节主要从佛教信仰的角度指出了持戒的意义;第十四、十五节从人生快乐的角度指出了持戒的意义;第十六节指出了持戒值得人亲近的意义;第十七节指出了持戒是产生一切善德根本的意义;第十八节指出了持戒者无畏的意义;第十九、二十节指出了持戒对自他利益的意义;第二十一、二十二节分别从不同角度指出了持戒的意义。第二十三节为一类,指出了不持戒者的恶果。
第十二节 戒为佛教本
《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20页B22-23行
略 解
第十二节「戒为佛教本」。此节最后说:「住在佛家,以戒为本」,其意指持戒是佛教信仰者的根本。
第十三节 戒为禅定因
以戒能为定因,是故受持。所以者何犹如治金先除粗垢,如是先以持戒除破戒粗过,后以定等除余细过。所以者何若无持戒则无禅定,以持戒因缘禅定易得。如经中说:戒为道根,亦为妙梯。
又说:戒为平地,立此平地能观四谛。又说二力:思力、修力。思力即是持戒,修力是道。先思惟筹量破戒罪过、持戒利益故能持戒,后得道已自然离恶。
《成实论》卷第十四,《大正藏》第三十二卷351页A27-B7行
略 解
第十三节「戒为禅定因」。关于戒和定的关系,此节中说:「犹如治金先除粗垢,如是先以持戒除破戒粗过,后以定等除余细过。所以者何若无持戒则无禅定,以持戒因缘禅定易得。」说明了「戒」与「禅」的不同作用和关系。
就作用而言,戒可以对人身、口、意中浅层的恶起到制止的作用,而通过禅的修持可以消除潜于意识深层的恶。
就关系而言,如不通过持戒,存于身、口、意中浅层的恶不能消除,则人的行为和意识以及生活与生存的社会环境将混乱不堪,如此则难以获得作为净化意识的禅定条件。
(待续)
命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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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佛教伦理》|戒为佛教本发布于2021-05-08 00:2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