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探义》171

         ——灵云法师


(4)如来五眼与凡夫三心

 

【原文】

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

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眼不

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脉络】

从肉眼、天眼到慧眼、法眼、佛眼,也是逐渐由理入事,理事无碍的修证过程。五眼可谓五种见地,虽同见一物,而见地不同则所见自然不同,所谓:凡夫妄见、外邪见、二乘人偏见、菩萨分见,佛陀圆见。

 


【诠释】

肉眼只见障碍之内。以眼根对色尘起眼识而见,所以有时空观:过去、现在、未来、东西南北上下。可谓凡夫见地。

 

天眼色界四大所造清净之眼根,所见自境及下六道众生诸物,若近若远若粗若细诸色莫不能照。有修得、生得二种,在人中依定修得净眼者,为修得之天眼,生于色界诸天自得此净眼者,为生得或报得之天眼。可谓天人见地。

 

慧眼慧眼观一切法皆空,不见有众生相,及灭一切异相,舍离一切执著,不受一切法。可谓二乘人见地。如果要作善知识,具慧眼是基本的要求。

 

法眼能够明见一切法妙有的道理。是天眼与慧眼都具有,才构得上法眼。菩萨为度众生,以清净法眼遍观一切诸法,能知能行,亦知度一切众生的种种方便门,令修令证。可谓菩萨见地。到这里才能称为大善知识

 

佛眼照了诸法实相之眼。具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四者之用,无不见知。如人见极远处,佛见则为至近。人见幽暗处,佛见则为明显。乃至无事不见,无事不知,无事不闻。闻见互用,无所思惟,一切皆见。此是究竟的佛的见地。总示佛见圆融,一目而能遍见、圆见、彻见一切法及众生心的虚妄与真实。为何佛能圆见无碍呢就在于佛随顺真如,无所得、无所住,在凡同凡,在圣同圣,体性不增不减,故而“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而众生时时分别、处处执著,则处处有所得、时时有所住,而时时处处自障自碍,所见偏颇,所知狭劣。

 


或问:凡夫肉眼如是见有,得法眼者也如是见有,二者区别何在

答曰:凡夫以根尘识和合而见有著有,见无著无,常落二边。得法眼者,对缘而照,不知而知,“处有不有,居无不无。虽不取于有无,然不舍于有无。所以和光尘劳,周旋五趣,寂然而往,泊尔而来,恬淡无为而无不为(《肇论》)。”


又问:有句话说“肉眼见道”,此意如何


答曰:不是说以单纯的“肉眼”见道,不然张三李四、阿猫阿狗都有肉眼,也见道了而是说,法眼涵盖了肉眼、天眼、慧眼,也叫道眼,见有的同时也见空,见空的同时也见有,所以叫“肉眼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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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灵峰讲堂】——《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探义》171发布于2021-05-08 20: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