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处、界的比较
释尊说处法门的注重点,与蕴法门不同。《杂阿含经·箧譬经》说:蕴如拔刀贼,处如空聚落。意思就是蕴法门重在无常,而处法门特别注重到无我——空。阿含经中大多是将五蕴分开说的,如识蕴是我,前四蕴是我所等,又多说“无常故苦,苦故无我”,从无常的观点出发辗转地来说明,容易让人产生我无而色等蕴法可以有的观念。处法门则从生命总体,从事实观察上,用一种直接的方法说明无我,经中说到我是依法建立的,我之所以是无,因为法就是假的;法若是常在实有,则依此法可以立我;若此法不能依以立我,此法必非常、非实,容易让人产生法空的见解。
《杂阿含经》提出了这样的几个问题:“云何为我我何所为何法是我我于何住”
第一个问题,问我的自体,就是说依之成的我是什么释尊答道:“眼色为二,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为二。……譬如两手和合相对作声,如是缘眼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这个就是我,处法门在内外处关涉的综合上建立曰我。缘起的存在,不是单独的,人的存在必然有世界的存在,于是六根的对象有六尘存在。有生命自体,有相对于自我的外界,内外接触,就有心识的精神活动,于是六触、六受、六想、六思都起来了。所谓我,就是如此。
第二个问题,问我的动作事业,释尊的解答是:“此等诸法非我非常,是无常之我,非恒非安隐变易之我。所以者何比丘!谓生老死没受生之法。”这内外和合之假名我,是在息息流变中,毫无外道所想象的常、乐;它的事业,就是受生、衰老、疾病与死没。
第三个问题,问我的认识行为,释尊云:“比丘!诸行如幻如炎,刹那时顷尽朽,不实来、实去。”处法门特重六内处,所谓“诸行”,就是眼等六内处。它的性质,如幻、如阳焰,刹那变坏,是因缘和合法,缘合而生,所以生无所从来;缘散而灭,所以空无所从去。虽然有,却不是实在的,就是空寂、无自性的缘起。所谓我,就是这六根的缘境生起识、受、想、思来的活动的综合。世俗谛中的我,不过如此而已。
第四个问题,问我的立足点,释尊道:“是故比丘!于空诸行,当知当喜当念空诸行常恒住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这就是说:我无所住。如果我有所住,所住必是真实的、常恒的,但一切法皆是因缘和合、不实不恒的,所以欲求真实自体的我,是不可得的。它只是六根和合作用的假名我。
处法门中,特别注重到我的建立无真实自我,唯有假名的诸行生灭。生是空法生,灭是空法灭,意义比蕴法门要明显得多。
《杂阿含经》还有一段论述:“眼色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眼(则是)色(阴)。此等法,名为人,于斯等法作人想。……此诸法皆悉无常、有为、思愿缘生。若无常有为思愿缘生者,彼则是苦。又复彼苦,生亦苦,住亦苦,灭亦苦。数数出生,一切皆苦。”从表面上来看,我是假我,是依六处和合安立的,这似乎有“我无法有”的思想。其实,一一法若有实在性、常恒性,这一法就可安立我;唯其法法都没有实在性、常恒性,所以我不可立。所谓的法有,必定是如幻如化的世俗假有,由此才可以建立缘起因果。众生不了解这假名的缘起因果,执有常恒自在的自我。
释尊以蕴、处、界三个不同的方面来观察有情自体,当然有其不同之处。界是侧重于物理的,与蕴、处法门的分析对象有明显的区别。而蕴与处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处法门建立在身心和合的生命总体上,以有情自体为中心,凡夫自觉为我,而向外缘取六尘。这个“我”是主动的,建立在能边,如《杂阿含经》说:“我眼能见色,我耳能闻声,乃至我意能知法。”而五蕴则建立在内外相知的认识关系上,说明有情认识活动。识蕴是能知的精神,有能知必有所知,这所知分为二类:第一、一切外在的物质现象,都是色蕴。第二、内在的心理形态,即受、想、行三蕴。不论是内是外,它都是识的所知。凡夫在这五蕴上执我,这我主要在所边,与处法门建立在能边略有不同。
二、处法门在六处和合上说,而蕴法门则是将五蕴分别来说。
三、蕴法门大都说“无常故苦,苦故无我”,处法门则直说诸行如幻如化,自性空不可得。不过,蕴法门中并不是明显的空义,只是说得不多。《杂阿含经》说道;“观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时焰,诸行如芭蕉,诸识法如幻,……无实不坚固,无有有我所。”五蕴如幻、如化、如泡沫、如阳焰,空义显然。
蕴、处、界三者表面似乎不同,但本质内容是无所差异的。处法门由内外六处的根境和合生识,三和合触与受、想、思俱生,这活动的过程就是五蕴。内六处主要是色蕴,受、想、思(行)、识是无色蕴。而界中的地、水、火、风、空就相当于内外六处和色蕴,识界即是无色蕴。所以蕴、处、界毕竟是一样的。
蕴、处与十二因缘
如果将蕴、处法门与十二因缘作一比较,就会发觉五蕴与六处,都被包括在十二支缘起中。
五蕴,依现实的痛苦为对象,说明其无常、无我以达涅槃。佛经说苦谛时,谓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之七苦,总结则谓:“略说五阴(蕴)炽盛苦。”一切痛苦根本,就在五蕴中,所以蕴法门特别处处强调无常故苦,以劝发厌离心。十二缘起支中的“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不就是这“五阴炽盛苦”的说明吗“有”支之前有“爱”、“取”二支,这是惑、业,是集谛,是追寻“有”、“生”、“老死”等痛苦的来源而发现的,它是引发五蕴的原动力。所以“爱、取、有、生、老死”五支缘起,就是以这五蕴为中心而阐发的。
六处,依现实生命自体,从根境相关而生识,进而明了心识活动的过程——触、受、想、思。《杂阿含经》说:“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释尊就是从这世俗的六处法门引入缘起胜义空的法门。十二支缘起的“六入、触、受”三支,就是这六处法门。在此三支以前有“识、名色”二支,是说六处活动的对象与结果。经中虽也有从生理发展过程上来说;由入胎“识”而有心物和合的“名色”,从而生长为六根,把六处限在某一阶段上。但以认识论来看,以六处为生命中心,缘名色支为对象,生起认识主体的识支,三和合而触支,触俱生受支,如是而生爱支、取支、有支,触境系心,奔流生死而不止。这十支缘起,不正与六处法门所说的意义是一样的吗
五蕴、六处,都是缘起的一部分,综合而贯通之,加上无明与行,在生命流变的过程中,作一种更圆满的说明与体认,就是缘起法门。
附;这里推荐大家诵读《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此经二百六十字,短小精干,言简意赅,把五蕴、六处、十二因缘、四谛都涵盖到了,为学佛者所喜爱和必读。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三世诸佛,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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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蕴、处、界的比较与十二因缘发布于2021-05-08 21:2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