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迎春是金陵十二正钗中的人物,然而她在书中的戏份却远不如袭人、晴雯等这些副钗中之人。她在《红楼梦》第三回正式出场,然而真正开始“说话”却到了第三十一回。她所表现出来的“慈善”与“无争”并没有让命运垂青于她,反而让她成为一个懦弱的人在红楼世界中悲苦的离去。大多数的读者都很怜惜迎春,因为她生得孤独,死得凄凉,她在贾府中虽然贵为“二小姐”,然而始终处于被遗忘的角落。她的才情、容貌、见识都只能用“平常”来形容;她似乎无欲、无求、无为;她给人的第一形象是“沉默可亲”。当她独自默默地坐于树下穿茉莉花时,却让我们看到了一份生命悬挂于宇宙之间的苍凉。
贾迎春是不幸的,然而在读者眼中她又是万幸的,因为她是金陵十二钗中争论最少的一位,她的“判词”也是曹公在故事中铺陈描述得最明确的一位。关于迎春的评论文章,相对于其它正钗是很少的,评论的切入点,最后得出的观点都基本相同,所以我们在梳理她的性情、才学、结局等方面都比较清晰。
第一节:身份与容貌研究
贾迎春是贾赦的女儿,但并非是邢夫人所生。对她的介绍,最早见于书中第二回,冷子兴说:“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名迎春。”冷子兴的介绍很清楚,贾迎春是庶出。但是在抄本系统中,各种版本间关于这句话又有异同。例如,甲戌本上是“赦老爹前妻所出”,从这句话来看,迎春应该是贾赦的第一个正室夫人所生的女儿。庚辰本上是“政老爹前妻所出”,这句话应该是错误的,从后面的文字看,王夫人是贾政的正室夫人,并且贾政并没有续过弦。己卯本和梦稿本上是“赦老爷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从后面的故事看,这种关系确实存在,但是这句话并没有介绍迎春的生母是谁。戚序本上是“赦老爷之妾所出”,甲辰本、程甲本上是“赦老爷姨娘所出”。
从版本文字上看,贾迎春的生母是谁并不明晰,但是从《红楼梦》第七十三回邢夫人的话语中,我们可以得知,贾迎春是贾赦的妾所生。母亲姓甚名谁已经无从知晓了,只知道她的母亲比赵姨娘“强十倍”。
关于贾迎春的容貌,书中第三回通过林黛玉的眼睛为读者介绍了出来:“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这种描写方法是曹雪芹惯用的“写意”性的描绘。关于“皮肤微丰”,在甲戌本上有句脂批“不犯宝钗”。其意思是说,迎春的这种“微丰”和薛宝钗的“丰润”比起来,迎春要显得纤细一点。一些评论者认为,对于迎春的长相,曹雪芹重点突出了她的“皮肤”。“
对于迎春的外貌描写,闫红有一句调侃的表述很有意思:“但凡富贵之家的小姐,风吹不着太阳晒不着,又有蔷薇硝茉莉粉之类抹着,皮肤都不会差到哪里去。西人所著《格调》里也说,上层社会的相貌平均值高于底层,单是相貌尚不可说明什么。”
然而曹立波先生认为,这种外貌的刻画更多的是放在了迎春的性格上,“沉默”与“可亲”为后来的懦弱、寡言的“二木头”形象作了铺垫。
第二节:性情与才学研究
关于贾迎春的性情,最突出的一点就是“懦”,研究者们对这个字的概括已经达成了共识。其实“懦”并非是某一个研究者总结出来的,而是曹雪芹给贾迎春的定位。《红楼梦》第七十三回的回目就是“懦小姐不问累金凤”,这一回算是贾迎春性情的“正传”,至此“懦”就成了这位贾府二小姐的代名词了。
除了“懦”以外,贾迎春还有一个绰号“二木头”,这也不是哪一个研究者给她取的,而是书中贾府的仆人背地里议论时叫的。就连作者在叙述中也有这样的话——“迎春是个有气的死人,连他自己也尚未照管齐全”。由此可见,对于迎春的性情曹雪芹似乎在书中已经写得非常明白,而且没有一处是模棱两可的含混之词,这也是关于“贾迎春”争论为什么少的根本原因。对于贾迎春表现出来的这种懦弱和木讷,评论者们的态度主要有三种。
第一,理解式的欣赏。陈其泰先生说:“迎春虽懦,而平素以安静为主,遇事以宽厚为主。又极识大体,不肯发其母之私意,不肯为下人而欺其母,真是大贤大孝。百忙中看感应篇,写迎春颊上三毫,形容妙绝。”
陈先生的这段话是站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立场上来加以言论的,如果从这个切入点而论,贾迎春确实算得上一个标准的“封建小姐”。也有研究者认为,贾迎春生性懦弱成就了她一种“超然”情态。邸瑞平先生就说过:“贾迎春既不妒忌人家才华,也不懊悔自己的智短,寡于言笑,并非故意矜持。人们旦请放心地去接近她,什么记仇、抱负、促狭等等念头,在她的头脑里根本就没有萌生过。她有一种懦弱、慵散、懒于计较,无意竞争的‘超然’情态。”
梅先生认为,“累金凤事件”以及“绣春囊事件”都是迎春的无能,而且她还用宽恕来做借口,掩饰自己的缺点。陈美玲先生也表示:“贾迎春本值得同情,但她没有为自己的命运奋斗过,尽力过,似乎是甘心接受命运的安排,故此难怪很多人不寄予她以同情。”
从虎子这句评论来看,虽然道出了迎春的心理根源,但是仍然没有点出“失误”的根本原因。星佑先生的一句话其实把握住了关键,“自小失去母亲的事让她没有安全感,因此虽是身为小姐,却总是畏缩怕事,连出个声都担心得罪了人,也怕祸及自己。”
在寻求贾迎春懦弱和木讷的根源中,闫红总结的“三不管状态”具有概括性和代表性。迎春的生活方式很奇怪,原本是贾赦的女儿却从小养在贾政这边,可以说父母是第一不管;从邢夫人数落贾琏和王熙凤的话语中可知,迎春的哥哥嫂子对她也少有关心,这是第二不管。虽然有老太太疼爱,但是比起宝玉和黛玉来那也是差距很大的,尽管有丫头仆人服侍,也不过按规矩而行并非像紫鹃、袭人那样真心实意,这是第三不管。所以在这种状态下导致了迎春的性情,胡文彬先生说“正是她性格上的懦弱导致了她人格上的不能挺立,进而在人的感情上冷酷。”
以至于贴身丫头被领走时“连一句话都不说”。
园成景备特精奇,奉命羞题额旷怡。
谁信世间有此境,游来宁不畅神思。
这是迎春唯一的诗作。这首诗作确实缺乏诗意,蔡义江先生说:“迎春为人懦弱,逆来顺受,所以自谓能‘旷性怡情’;她缺乏想象能力,所以诗也写的空洞无物。”
《红楼梦》中的诗作往往是作者命运、性格的写照,对于迎春的这首诗而言,曹立波先生认为表现的是迎春的不自信,“‘羞题’二字,虽有自谦之意,但显得拘谨而缺乏自信,迎春的性格也由此可见。”
在后来的猜灯谜以及行牙牌令中迎春不是猜错谜底就是错韵,这些足以见得贾迎春确实才疏学浅,然而对此她表现出来的却是顺其自然,一笑了之,从这一点看又是那么的豁达。
迎春性情安静,围棋似乎是她唯一的爱好,所以在《红楼梦》中多次提到她下棋。第七回写周瑞家的送宫花,看见迎春和探春下棋,第七十九回,迎春出嫁,宝玉思念她而作诗,其中写道“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迎春的两个丫鬟司棋和绣橘,组合起来就是“棋局”。似乎迎春就如同一枚棋子受人摆布,不能自己。梁归智先生说:“下棋可以比喻无欲无争,这就和小说中迎春的个性挂上了钩。迎春喜欢下棋,正是暗示她处世懦弱退让。”
《红楼梦》第二十二回,迎春做了一首灯谜,谜面是:
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
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同。
贾政猜的是算盘,虽然迎春点头,表示猜对了,但是二月河先生认为这可能是迎春顾忌贾政的面子,故意说猜对了,实质并非算盘。因为仔细分析谜面会发现,其谜底应该是围棋。
1980年12月,二月河先生给冯其庸先生写信,谈及这个问题,冯其庸先生也表示亦有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如果再结合《红楼梦》中的相关文字来看,这首灯谜的谜底确实应该是围棋,这也符合迎春命运的最终象征。
第三节:结局与意义研究
贾迎春的结局,在红学界争论很少,最主要的原因是在书中第八十回,她已经嫁给了孙绍祖,并受尽虐待,所以曹雪芹已经揭开了他在第五回中为迎春设置的谶语。关于贾迎春的判词,书中这样写道:
画着个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
其书云: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喜冤家]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媾。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在迎春的判词中“子”与“系”合起来就是“孙”,这暗示孙绍祖。“中山狼”是一个典故,暗指孙绍祖禽兽不如,恩将仇报。因为曹雪芹自己的揭示,所以这首判词就已经没有多大悬念了。然而,梁归智先生还是认为,“不能孤立地看待迎春误嫁的悲剧,她与十二钗其他人的悲剧一样,和贾府败亡的大悲剧相为因果,有着复杂的内外背景,是‘忽喇喇似大厦倾’而‘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有机组成部分。”
梁先生认为,孙绍祖最后和贾雨村勾结,在八十回后的“犬戎叛乱”中整垮了贾家。
判词中的“一载赴黄粱”,是指迎春嫁到孙家,一年后就死了。以什么样的方式死的呢?红学界有一个笼统的看法就是被孙绍祖折磨致死,生命的最终结束是自杀还是他杀,很多研究者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刘心武先生认为,迎春是上吊自杀而死的,“黄粱”是指“黄杨木”。刘先生在他的续书中这样设计了迎春的死亡:
(迎春)又从箱子里找出一条长长的绦带,握在手里,走出屋,来到游廊里。那游廊并无彩绘装饰,模仿江南园林里的造法,全用黄杨木素构。他早些天其实已选好地方。游廊前端,与穿堂门衔接处的台阶,离游廊下方的栏板很近,他容易攀上去,站在栏板上后,他将绦带往上丢,丢到第三回,那绦带绕过了游廊内顶里的黄杨梁木,他将那绦带结了个活套,将自己头颅伸了进去。……他将双脚拼力往栏板外一蹬,荡悠悠,三魂出窍。
仅从小说创作的角度而言,这段描写是成功的,对迎春判词的理解也很新颖、巧妙。
贾迎春虽然是金陵十二钗中的“配角”,但是曹雪芹塑造这个简单的“二木头”定有他想表达的含义。研究者们对迎春的生命历程都抱有同情,都在叹息如此安静、和顺符合正统女德的大家闺秀,怎么遭受这样的噩运。子旭先生说“答案只有一个,即作者以无情的事实证明旧时代红颜薄命,女儿悲剧的必然。无论小姐或奴婢,也无论性情刚烈或温柔,都逃脱不了悲惨的遭遇。”对于曹雪芹塑造迎春的意义,评论者们的观点主要有两种。
对于这样的解释,经历过旧社会的人似乎感受得更深刻。所以李希凡先生认为:“封建婚姻的丑恶本质,本就在于不把妇女当人。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实际上是把女儿当成父母间‘买卖’的交易品,迎春的出嫁,就是其父‘准折’银钱的‘以物易物’”。
贾府四位小姐的生命都是那么的短暂,刘再复先生说:“虽是贵族侯门最高贵的女儿,却都没有享受一项生命最高的幸福,这就是青春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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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贾迎春评论史发布于2021-06-01 21:4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