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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

 

 

作者简介——

 

   刘永良,1958年生于辽宁阜新,汉族,中共党员。浙江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与研究。中国红楼梦学会理事,中国三国演义学会理事。浙江师范大学省级精品课程中国古代文学负责人,曾长期担任中文系主任,古代文学教研室主任。出版《红楼梦艺术文化》《三国演义艺术新论》《唐宋诗词史稿》等多种学术著作,在《红楼梦学刊》《明清小说研究》等重要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正 文——

 

 

   宝玉是《红楼梦》的主人公,是伟大作家曹雪芹用全部心血塑造出来的不朽的艺术形象,他屹立在在世界文学人物形象的画廊中,永远放射着耀眼的光芒。因此,这一经典艺术形象,一直受到人们的无限热爱和高度关注。

 

 要想真正读懂《红楼梦》,必须要了解《红楼梦》产生的时代。要想真正理解贾宝玉,必须走进《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任何文学作品,都是时代的产物。大多作品的主人公,都与作者的思想、经历、性格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孟子提出“知人论世”的交友原则。《孟子·万章下》:“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后来“知人论世”却逐渐成了一种文学的批评方法。评论作品必须知人论世,就是因为作家的作品和作者本人的生活思想以及所产生的时代,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要真正了解作品,就必须首先“知其人”和“论其世”,既要了解作者的身世、经历、思想感情、为人品德,同时要了解作者所处的时代环境。这种批评方法主要是针对诗歌,但是我们将其应用于小说研究,用来研究《红楼梦》及其主人公贾宝玉的人物形象也未尝不可。现代作家郁达夫甚至认为“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虽然这种说法似乎有些绝对化,但是其基本精是正确的,所表达的意思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我们就完全可以理解,在红学史上,曾经出现了所谓“自传说”或“自叙传”的说法,并且这一说法,基本得到人们的认可。今天看来,尽管这一说法仍有其不足,甚或不免有些偏颇,甚或以偏概全,但是这样的说法还是把作者曹雪芹和小说《红楼梦》的距离拉近了,于是这对深入理解《红楼梦》和贾宝玉的人物形象,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今天来研究贾宝玉,一定要把贾宝玉的人物形象放到曹雪芹所生活的时代,一定要和曹雪芹的思想、经历等联系到一起,这样才有可能真正走进《红楼梦》,走进贾宝玉。

 

 

 但是,在研究贾宝玉形象时,又不能拘泥于自传说,不能把贾宝玉简单等同于曹雪芹,过去有很多专家学者曾经陷于自传说而不能自拔,在学术界也产生了很多不良的影响,尤其是对初步接触《红楼梦》的青年人,负面影响或许更大。

 

 《红楼梦》是小说,是艺术创作。任何文学艺术都是来源于生活的,但一定又是高于生活的,生活给文学艺术提供了素材,文学艺术是对生活的高度概括。贾宝玉与曹雪芹的思想经历有关,但曹雪芹是生活中人,而贾宝玉的形象则高度概括的艺术形象。贾宝玉形象本身的内涵是要远远大于现实中的曹雪芹的。

 

    脂评本《红楼梦》第十九回,有一则这样的批语:“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曾亲睹者。又见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于颦儿处更甚。其囫囵不解之中实可解,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却如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万不可,亦不成文字。”叶朗在《中国小说美学》中认为,“这是一段很精彩,很有价值的批语。”他进而指出,脂砚认为贾宝玉“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其人,实未目曾亲睹者”。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并不能找到贾宝玉这样一个人。贾宝玉是曹雪芹的创造,是曹雪芹的虚构,是活动在小说艺术世界中的人物。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即小说中的典型人物形象,并不等于生活中某一个实在的人物。  

 

   其实,《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形象已经完全符合西方文学理论中的典型形象的标准了。别林斯基指出:“每个典型,都是一个熟识的陌生人。”脂砚斋对贾宝玉的形象显然是“熟识”的,他在这个人物形象上看到作者、甚至自己的影子,想起自己的“幼年往事”等等。然而贾宝玉又毕竟是个经过作者高度典型化和理想化处理的艺术形象,作者赋予了他全新的思想观念与性格特征,成为概括了当时社会和时代某类新人的共性的一个典型,这样的艺术形象已经比现实原型变得更高、更集中、更理想,更带有普遍性。所以,脂砚斋对这样的艺术形象又全然感到“陌生”,不仅在“世上”和“小说传奇中”实未曾见过,而且其言行生性亦令人“囫囵不解”。然而在“囫囵不解之中”又似乎“实可解”,在“可解之中”又实在“说不出理路”。这一方面说明了脂砚斋对贾宝玉这类新人形象的隔膜,同时也表明了这个高度共性化了的典型形象的一种模糊效应。因此,我们在探究贾宝玉的形象时,一定要从艺术审美的高度入手,一定要打破自传说的藩篱,要像宋代吴可《学诗诗》所说的那样:“跳出少陵窠臼外,丈夫志气本冲天。”尽管自传说在红学史上有其进步意义和合理因素,但是自传说只是说出了贾宝玉形象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即更重要的艺术方面,自传说很难解释通的。于是,今天我们更应看重曹雪芹艺术的创造,走进艺术殿堂,我们更应该侧重艺术的分析,多做艺术的鉴赏

 

 

 论及对贾宝玉形象的艺术分析和艺术鉴赏,我们自然想起了鲁迅。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在谈到有些人反对让青年读《红楼梦》,以免受到不好的影响时,曾经指出:这就因为中国人看小说,不能用赏鉴的态度去欣赏它,却自己钻入书中,硬去充一个其中的脚色。所以青年看《红楼梦》,便以宝玉黛玉自居,而年老人看去,又多占据了贾政管束宝玉的身分,满心是利害的打算,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由于这样的人自己做的不是艺术分析和艺术鉴赏,并且自己钻了进去,站到某一具体人物的立场上了,已经是“充”了一个其中的“脚色”,所以说出来的话,就是出于“满心是利害的打算”。其实,这样的做法正是不懂艺术的表现,这样的人是无法欣赏艺术的。就像红学史上的宝黛之争,有绝大部分人其实是没有摆脱“满心是利害的打算”,钻到到里面愣是“充”了一个“脚色”,所以才出现“几挥老拳”的笑话。我们今天来探究贾宝玉艺术形象,一定要彻底摒弃这样错误和庸俗的做法,不是去简单评价贾宝玉什么地方做的好与坏和对与错,而是把这一人物形象,当成审美对象,去分析,去鉴赏。不然的话,就会出现鲁迅所说那种情形,青年时看贾宝玉容站在贾宝玉的立场上,认为贾宝玉所作所为什么似乎都好,而老年时似乎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就站在了贾政的立场上,怎么看贾宝玉似乎都不顺眼。这都是“充”在作怪,显然这种做法是要不得的。

 

 探究贾宝玉的艺术形象,一定要揣摩作者命意,立足文本,细读文本,又要跳出文本,超越文本。没有认真阅读文本,就去发议论,大多言不中的。我们尤其反对不读而论,鄙夷大放厥词,哗众取宠,故作惊人之语。在这方面,有的很有名的学者也出现过问题,由于对《红楼梦》读得不细,在著述中出现很多知识性的低级错误,这在学界已有学者撰文予以批评。毛泽东主席说过,《红楼梦》读五遍才有发言权。当然不是像汉儒那样,读死书,死读书,应该像东晋陶渊明《五柳先生传》所描绘的那样,“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对于《红楼梦》,要读出体会,读出感悟,说出话来要独出己见。到底怎么读《红楼梦》?每人有每人的读法。但“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则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读书之法。王国维《人间词话》关于诗人创作有一段著名评语:“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这段话本来的意思是说,诗人要能够深入生活,这样才可能对生活才有切实的感受和体验,才能写出生活的多姿多彩。而出乎其外,从生活本身超脱出来,才能以旁观者的眼睛客观看待生活,作品才能显示出自己高雅的生活情趣。其实,读书何尝不是如此。对于《红楼梦》,读不进去固然不好,但是读进去了,走不出来了,照样也很不好。读进去,你对《红楼梦》及其主人公贾宝玉,了解更具体,更细致,当然你的体会更深入,你的感悟更深刻。但是要想对《红楼梦》及其主人公贾宝玉做出更客观的判断和更准确的评价,那你就必须从《红楼梦》中跳出来,正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

 

 细读,多读,反复读,除了深入了解文本本身外,还要仔细揣摩作者的命意。曹雪芹为什么要写《红楼梦》,他在什么背景下写的《红楼梦》,他对贾宝玉到底是什么态度,了解这些,对于研究贾宝玉形象也非常有必要。即便《红楼梦》描写非常客观,作者不轻易把观点直接表达出来,而是故意渗透在字里行间,常常寓主观情感于客观描写之中,但是如果细细品味,读者还是能够对作者的主观命意有所体会的。比如贾政认为贾宝玉“神采飘逸,秀色夺人”,认为贾环“形容猥琐,举止荒疏”,虽然这里写的是贾政对贾宝玉和贾环的不同看法,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对这两个任务的不同情感。再如《红楼梦》第三回那两首《西江月》,“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哪管世人诽谤!”“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表面上,两首词把贾宝玉说得几乎一无是处,但仔细理解曹雪芹的用意,这里何尝不是正话反说,这恰恰是贾宝玉不为世人所理解的最为闪光之处。当然,所谓作者的主观命意,其实很难把握。就算作者主观上可能想如此来写,但一旦形象塑造出来了,有时往往也会突破自己的主观命意,这就是文艺理论上常说的那个“形象大于思想”的艺术原理,越是好的作品,越是如此。就算创作本身并没有明显的突破,读者在阅读文本时,常常也会因为自己的思想、阅历、学识等,有自己的不同理解。所谓“诗无达诂”,讲的就是这个理,小说亦然,尤其是像《红楼梦》这样文字表现非常含蓄的小说更是如此。因此,作者未必然,读者未必不然,大家在读《红楼梦》和探究贾宝玉形象时,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

 

 《红楼梦》第一回有一段作者自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于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至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类此者,小说中还有几处,我们在研究贾宝玉时,都可以仔细品味,认真揣摩,拿来参考。这段话的基本精神,是强调人物塑造的真实性。如果以此原则来理解贾宝玉形象,你就不会对人物形象轻易拔高,或随意贬抑。

 

 吴中杰《文艺学导论》“文艺批评的方法”中有“文艺批评流派述评”,介绍了11种文艺批评流派:印象式批评、诠释式批评、考据式批评、评点式批评、社会历史批评、形式主义批评、新批评派理论、接受美学批评、精神分析批评、原型批评和马克思主义的批评方法。我们今天来读《红楼梦》和探究贾宝玉形象,这里开列的很多研究方法都可以尝试用一用。

 

 

 比较批评主要是对比批评,是研究人物形象很好的一种批评方法。俞平伯很善于运用对比的手法来揭示人物性格的复杂性。他在《〈红楼梦〉中关于“十二钗”的描写》中对林黛玉宝钗的性格是这样来概括的:“钗黛虽然并秀,性格却有显著不同:如黛玉直而宝钗曲,黛玉刚而宝钗柔,黛玉热而宝钗冷,黛玉尖锐而宝钗圆浑,黛玉天真而宝钗世故。”这样来分析林黛玉、薛宝钗二人性格的差异,已经是极为深刻、细致了,所以时至今日,这段话仍然能够给人以启迪。其实我们也可以拿很多人物,与贾宝玉来对照,在比较中来充分而深入揭释贾宝玉的性格特征。甚至也可以与外国文学中类似形象进行比较。也可以与中国现代文学进行比较,如鲁迅《狂人日记》中的狂人,从中就可以看出贾宝玉的很多因素。当然,由于时代的不同,作家世界观的不同,作品创作目的的不同,贾宝玉和狂人两个艺术形象也有其各自不同的鲜明特征。

 

 刘再复的《性格组合论》一书,对于我们研究贾宝玉的形象很有意义。本书问世于上世纪80年代,是一部重要的文学理论著作。学界一般普遍认为这部著作着重论述了文学作品中小说人物性格的二重性与多重性。因为有些文学作品人物形象性格过于单一化,而且基于教化的目的,正面人物写得往往高大完美,是绝对的好,而反面人物则写得反动透顶,是绝对的坏。这样的人物形象是不真实的,是概念化的,既脱离生活真实,也背离人性真实。刘再复对生活中的人与文学作品进行深入思考的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人物性格的二重组合原理,阐述人性是极为丰富的内在世界,性格是极为复杂的心理系统。尤其揭示了性格运动是一种双向逆反运动的特点,它既是明确的又是模糊的。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所塑造的人物,性格是非常丰满而复杂的。《红楼梦》和鲁迅的小说,在人物性格上就呈现出这样鲜明的特点。因此,我们在研究贾宝玉的艺术形象时,尤其是探讨他的性格特征时,尤其要注意这一点,于是刘再复的《性格组合论》,对我们就很有帮助。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研究贾宝玉时,西方的理论也可以给我们以有益启迪。福斯特《小说面面观》有关于“圆形人物”和“扁形人物”的论述,指出:“我们可以把人物分成两类:扁形人物和圆形人物。” “扁形人物在17世纪被人叫作‘体液性人物’,现在他们有时被称作‘类型性人物’,有时又被称作‘漫画式人物’。这个类型里的那些性质最最纯粹的人物,是作者围绕着一个单独的概念或者素质创造出来的。如果他们的言行表现出一个以上的概念或者素质的话,他们就会让人发现,其形象正处在朝圆形发展的那条曲线的起点。” “一部内容复杂的小说,往往既需要圆形人物,也需要扁形人物。他们互相碰撞的结果,要比道格拉斯先生所暗示的更加正确地接近生活。”“我们必须承认,就塑造人物的成就来说,扁形人物本身并不和圆形人物一样地巨大。而且我们也得承认,扁形人物被塑造成为喜剧性角色的时候最为出色。严肃的或者悲剧性的扁形人物往往惹人生厌。”“对于一个圆形人物的检验,要看他是否令人信服地给人以惊奇之感。如果他从来就不使人感到惊奇的话,他就是个扁形人物。圆形人物变化莫测,如同生活本身一样叫人难以逆料——我在这里说的生活,是指充塞在小说篇幅里的生活。小说家运用圆形人物——有时单独运用他们,在更多的场合里,是把他们和扁形人物结合在一起——使人物和小说里别的那些‘面’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红楼梦》中的人物虽说也不免有些扁的人物,但凡是大家公认塑造得成功的人物,都是圆的人物。作为小说中的主人公,贾宝玉当然是真正的圆的人物。因此,我们今天来研究贾宝玉,适当借鉴一下西方这样的小说理论,还是大有好处的。不然总是自说自话,有时是说不清楚的,甚至会出现痴人说梦的可笑。

 

 《红楼梦》己卯本第19回脂评夹批论及贾宝玉时,说他“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肖,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情痴情种,……”。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效果,就是由于曹雪芹塑造人物形象时善于从多侧面、多角度去描写,所以刻画出来的人物是立体的,贾宝玉等主要人物形象都是“圆型”的,而不是“扁型”的。

 

 在阅读《红楼梦》,探究贾宝玉形象时,脂评是非看不可的。脂评对于“古今野史”、“历来小说”,批评得最多的是人物的公式化、概念化、脸谱化、模式化描写,如《红楼梦》庚辰本第43回夹批,“写奸人”无不“鼠耳鹰腮”,“写美人”无不“如花似玉”,总是“一副脸孔”。“最恨近之野史中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何不近情理如是耶!”而突破了这一“美恶”的固套,写得“至理至情”,这正是《红楼梦》人物描写的又一突出成就。这跟后来鲁迅对《红楼梦》人物评价完全是一致的。

 

 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辨·〈红楼梦〉底风格》中说:“我觉得《红楼梦》所表现的人格,其弱点较为显露。作者对于十二钗,一半是他的恋人,但却爱而知其恶的。所以如秦氏底淫乱,凤姐底权诈,探春底凉薄,迎春底柔弱,妙玉底矫情,皆不讳言之。即钗黛是他底意中人了;但钗则写其城府深严,黛玉则写其口尖量小,其实都不能算全才。全才原是理想中有的,作者是一面镜子如何能照得出全才呢?这正是作者极老实处,却也是极聪明处,……《红楼梦》在这一点上,旧小说相比他的只有《水浒》。《水浒》中有百零八个好汉,却没有一个全才。”这段话说得很深刻,不仅深入揭示出了《红楼梦》人物性格的特征,推而广之,应用于一切文学创作中的人物刻画,也是合适的。

 

 “爱而知其恶”,是俞平伯先生总结出来的曹雪芹塑造人物的一个重要特点。曹雪芹笔下的人物,不论是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还是探春、迎春和妙玉等,其性格中都有不足,她们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人,而是逼近生活的人。这就突破了人物塑造简单化、概念化和绝对化的樊篱。俞平伯先生评论贾宝玉时说:“依雪芹底写法,宝玉底弱点亦很多的。……天分极高,却因为环境关系,以致失学而被摧残。他底两性底情和欲,都是极热烈的,所以警幻很大胆的说:好色即淫,知情更淫’;一扫从来迂腐可厌的话。他是极富于文学上的趣味,哲学上的玄想,所以人家说他是痴子,其实宝玉并非痴慧参半,痴是慧底外相,慧即是痴底骨子。”“宝玉亦慧,亦痴,亦淫,亦情,但千句归一句,总不是社会上所赞美的正人。”这些话对贾宝玉性格的分析虽然不很全面,但是毕竟初步揭示出了贾宝玉性格的复杂性,对我们今天研究贾宝玉仍有启示意义。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有一段论《红楼梦》的名言:“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于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这段话的内涵是极为丰富和深刻的,尤其是就人物刻画而言,鲁迅先生的论述更是非常科学的。

 

 从前的很多小说,在人物刻画方面,往往存在公式化、概念化和绝对化的严重缺陷,于是便出现了“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现象,所以作品所写的人物形象,没有什么个性,根本不可信,与现实生活相去十万八千里。而《红楼梦》则不然,既不写“大仁者”,也不写“大恶者”,所写的都是来自日常生活中的人物。他们的身上既没有纯粹的“善”,也没有纯粹的“恶”,他们都是正邪交赋、善恶相兼的人,充分体现出作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人的复杂性和真实性。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合。”因此,每个人必定会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他的思想性格必然是复杂的。记得高尔基也曾说过:“人是杂色的,没有纯粹黑色的,也没有纯粹白色的。”《红楼梦》中绝大多数人物的性格,莫不如此,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母等人物形象如此,即便是贾雨村、贾政、贾珍、贾琏和薛蟠等人物形象,看似描写得较为单一,其实他们的性格也是很复杂的。

 

   《红楼梦》人物研究,需要一定的理论基础。脂评和王国维、俞平伯、鲁迅和刘再复的一些论著,之于贾宝玉形象研究,至今仍然很有指导意义,我们应该多看,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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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贾宝玉形象研究随想发布于2021-06-01 20: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