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尧,中国红楼梦学会会员,南阳市红楼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文学评论和红楼梦研究。





悖情悖理是高续难与曹著榫合的渊薮

王志尧  

 

摘要:《红楼梦》后四十回存在多处谬误。有的是未能注意并理解前八十回曹公原意;有的是续作者自以为是随心杜撰;甚至出现常识性舛错。究其原因,主要是未按曹雪芹所倡导并认真践行的“取其事体情理”的创作理念所致。悖情悖理实为高鹗续书难与曹著榫合的渊薮 。

关键词:后四十四;前八十回;悖情悖理;榫合;渊薮

中图分类号:I207.411  文献标示码:A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人倾向于《红楼梦》后四十回亦为曹雪芹所著,高鹗仅是“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而已。因缺乏证据,说服力不强,难作定论。但后四十回逊于前八十回确系学界的共识,这是不争的事实。作为经典名著,后四十回中不合事体情理的情节谬误之处是与前八十回相比之下才得以看清的。诸如:“黛玉宝玉两岁”是不该出自贾母之口的荒唐言;王夫人“悲女哭弟”是弄错了胞兄的称谓;王熙凤管王子腾叫舅大太爷管王子胜叫二叔之不合常规;王子腾戴罪提拔,其任上亏空让弟侄赔补的无稽之谈;贾政所言贾雨村刚当知县便立娶娇杏的无知妄说;正钗之一的巧姐数年后仍是幼儿水平令人费解……等处,这诸多与前八十回难合榫之处绝非出自同一作者之手,而是续书者逊于原著者而出现的过失。现对诸条略加评析,从中可见“禾黍与稂莠,雨来同日滋”(白居《读汉书》)之特有的耐人寻味的红学现象。

一、“黛玉小宝玉两岁”不该出自贾母之口

贾母将宝玉和黛玉的年龄搞错是个天大的笑话儿。

具体情节是:“失锦衣贫女耐嗷嘈,送果品小郎惊叵测”(《红楼梦》第90回)中,因宝玉有病,主子们商定欲给他娶宝钗冲喜,王夫人为此担心林黛玉不解决是个大难题,遂向贾母谏言:“林姑娘也得给他说了人家儿才好”时,贾母回话说:“自然先给宝玉娶了亲,然后给林丫头说人家,再没有先是外人后是自己的。况且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依你们这样说,倒是宝玉定亲的话不许叫他知倒罢了。”

贾母是至高至尊的老祖宗,是头脑与办事能力均胜王夫人和王熙凤一筹的贾府正宗掌门人。一如《杨家将》中一言九鼎的佘太君。林黛玉是她爱女贾敏之独女,是林黛玉父母双亡后的第一监护人。程乙本第三回题名便是“接外孙贾母惜孤女”,占据半个回目。可见黛玉在贾母心目中的重要位置,贾母亲口说:“我这些儿女,所疼者独有你母,今日一旦先舍我而去,连面也不能一见,今见了你,我怎不伤心!”说着搂了黛玉在怀,又呜咽起来。尔后吩咐“今将宝玉挪出来,同我在套间暖阁儿里,把你林姑娘暂安至碧纱橱里,等过了残冬,春上再与他们收拾房屋,另作一番安置罢。”又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者与了黛玉。外亦如迎春等例,每人除自幼乳母外,另有四个教引嬤嬤。除贴身掌管仪钏盥沐两个丫环外,另有五六个洒扫房屋来往使役的小丫环。”贾母将黛玉看得如同心肝儿肉宝玉般的娇贵。对于年龄这种最为重要的基本信息,甚至连他们的生辰八字古人长辈最关注之事)都会一辈子烂熟于心没齿不忘的。贾母连外客薛宝钗的生日都惦记心胸,作为黛玉的监护人,嫡孙心肝儿宝玉的祖母,且是自幼看着他们一天天长大的,怎么会忽然间记错他们的年龄差呢?在“享福人福深还祷福”中,贾母把心都操碎了,她自怨自艾地感叹道:“我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孽障,偏生遇见了这么两个不省心的小冤家。没有一天不叫我操心。真是俗语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几时我闭了这眼,断了这口气,凭着这两个冤家闹上天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也就罢了。偏又不咽这口气。”“什么叫‘冤家’呢?在这里是一句纯中国式的‘罗曼谛克’的情语,是爱侣的‘昵称’。赵翼《陔余丛考》中行蒋津《苇航记谈》谓‘冤家’一词,见于《烟花记》,其说有六:‘情深意浓,死无异心,一也。两情相系,阻隔万端,二也。临歧穷袂,黯然销魂,三也。山连水远,相思不见,四也。怜新弃旧,怨深刻骨,五也。一生一死,触景悲伤,六也。’”(邓云乡《红楼风俗谭》中华书局,1987年10月)这是何等的关切呵护之语!怎会说出“况且林丫头年纪到底比宝玉小两岁”的无稽之谈呢!

宝玉长黛玉一岁之事是曹雪芹在书的开端就写明了的。“林黛玉抛父进京都”(第3回)中,黛玉听了王夫人关于宝玉的介绍后笑说:“舅母说的可是衔玉所生的这位哥哥?在家时亦曾听见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小名就唤宝玉,虽极憨顽,说在姊妹情中极好的。”既是贾敏常说,而不是偶尔提及,宝玉长黛玉一岁的时差就应是贾母首先知晓并永远铭记的重要信息。贾母又不曾糊涂,临终前夕,还知道命人刻写《金刚经》作善事,还能“散余资明大义”,怎能在宝玉将要娶亲的关键时刻说错二玉的年龄之荒唐事呢!只能说明续书作者未能按曹雪芹前八十回中宝玉比黛玉大一岁的既定方案续写,致使贾母信口开河无端改变二玉的年龄差之怪事。这是往这位尊贵明大义的老者脸上抹黑的败笔!年龄问题是古今皆看重的大问题。今之身份证是入托入学参军工作的凭证,一概不许乱改。有人根据需要怀着某种功利目的欲改年龄是犯法的,只有冒险开后门方能办妥!如1949年10月1日前后仅错一天,作为工作人员来讲到晚年就有离退休之分,二者的福利待遇差别之大令人瞪目。尤其是封建时代,儿女婚事是最讲求生辰八字的,一点儿马虎不得!说白了,不是贾母一时说走了嘴,而是高鹗不负责的无知妄拟。再者,贾母用的是“到底比宝玉小两岁”,到底就是毕竟和终归之意,是相当肯定的语气,这就更不该了。倘若此话出自邢夫人赵姨娘等人之口,犹有可原,让贾母口吐此言实是对老祖宗的恣意泼污!

二、王夫人“悲女哭弟”是对胞兄的亵渎

王子腾到底是王夫人之兄或是弟,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表述是不一致的。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第3回)中叙罢林黛玉进贾府事宜后,又有一事浮出世面:“次日起来,省过贾母,因往王夫人处来,正值王夫人与熙凤在一处拆金陵来的书信看,又有王夫人之兄嫂处遣了两个媳妇来说话的。黛玉虽不知原委,探春等却都晓得是议论金陵城中所居的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现在应天府案下审理。”在“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第4回)中写道:“却说黛玉同姊妹们至王夫人处,见王夫人与兄嫂处的来使计议家务。”可见,王子腾是王夫人之兄乃是曹雪芹早在书的开端就已定位好了的。

然而到了后四十回,同一个王子腾却变成了王夫人的胞弟。在“瞒消息凤姐设奇谋”(第96回)中,写的是:“王夫人不免暗里落泪,悲女哭弟,又为金玉耽忧。”悲女之事,缘于元妃薨逝,当无疑义。只是这“哭弟”之举倒成了大问题。原来,“到了正月十七日,王夫人正盼王子腾来京,只见凤姐进来回说‘今日二爷在外听得有人传说,我们家大老爷赶着进京,离城只二百多里地,在路上没了。”传来王子腾死于赴任途中的噩耗,按曹雪芹的文本应是“哭兄”才对。一字之差,乱了伦常,岂容小觑!王子腾先是京营节度使,后升为九省统制赴了外任,又转升为内阁大学士,成为一个爵显权重的高官,焉能一会儿是王夫人之兄,一会儿又成了王夫人之弟了呢?这岂是经典名著的做派!重要角色前后身份不一致的现象连二三流作家也不至于如此。在“因讹成实元妃薨逝”(第95回)中又说:“王夫人听说,便欢喜非常。正想娘家人少,薛姨妈家又衰败了,兄弟又在外任,照应不着,今日忽听兄弟拜相回京,王家荣耀,将来宝玉都有倚靠,便把失玉的心又略放开些了。天天专望兄弟来京。”此处,一连三次使用“兄弟”之称谓。这儿的“兄弟”就是弟弟之意。愚以为,让王夫人称王子腾为弟是高鹗未遵从曹著原意而随手写来胡喊乱叫的恶作剧。曹雪芹是绝对不会犯这种前后变换身份的低级错误的。

三、王熙凤管王子腾叫大舅太爷,管王子胜叫二叔也是乱弹琴

王子腾与王子胜是亲兄弟俩,王熙凤是其免辈,(书中未指明是谁的女儿,权且作侄女看待)。在“散花寺签惊异兆”(第101回)中,贾琏告知王熙凤:“今日索性告诉你,你也不知道知道你那哥哥的好处,到底知道他给他二叔做生日呵!”凤姐说:“嗳哟,可是呵,我还忘了问你,二叔不是冬天的生日吗?我记得年年都是宝玉去。前者老爷升了,二叔那边送过戏来,我还偷偷儿的说,二叔为人是最啬刻的,比不得大舅太爷,他们各自家里还乌眼鸡似的。不么,昨儿大舅太爷没了,他是个兄弟,他还出了个头儿揽了个事儿吗!所以那一天说,赶他的生日咱们还他一班子戏,省了亲戚跟前落亏欠。如今这么早就做生日,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既然王熙凤管王子腾叫大舅太爷,就该管王子胜叫二舅太爷才合适;这是依贾府媳妇按王夫人娘家兄弟称舅父的常规叫法。若是管王子胜叫二叔,就该管王子腾叫大叔(伯)才一致,这是依王熙凤本是王家姑娘的本份叫法。唯独不能管亲兄弟二人一个叫舅一个叫叔的,尤其是在同一场合同一语境中,那样做是违反常规的。

同时,王熙凤的疑问不像是大家闺秀如今又是管家奶奶的说辞,“大舅太爷没了,你瞧他是个兄弟,他还出了个头儿揽了事儿吗?”老大死了,又没父母,正是当兄弟的角色,何谓“出头揽事”?实质上还不是王子胜在揽事,而是王仁在揽事,王仁揽事是越权的,亲兄弟揽事是理所应当的,也是名正言顺的。胜过一万个男子的帼国英雄难道这点事理也不晓得吗?这蛇足之言正说明高鹗续书的低劣。

再者,王仁管王子胜叫二叔,就该向王子腾叫伯父才对,怎么向老大也叫起叔来呢?这个家中,谁又该叫伯父的呢?难道王子腾上面还有个哥哥不成?“因讹成实元妃薨逝”(第95回)中写道:“凤姐胞兄王仁知 叔入了内阁仍带家眷来京。”向王子腾称叔叔者,不知是哪门子经!所有这些不按规矩胡称乱叫者怎能让读者欣然接受呢?岂非咄咄怪事!

四、王子腾任上亏空让其弟侄赔补是欺人之谈

王子腾是刚刚选调中央的高官,按王夫人说就是“拜相回京”,这可是皇帝亲自下诏信得过的红人才会有的恩宠,怎会前脚走后脚就告状呢?而且还仅仅是在赴任途中,从犯事到认定罪责再到决策赔补时间也太短促了吧!他又因何事而亏空?江宁织造府的亏空是缘于四次接驾,花银子像趟海水似的!王子腾无缘造成巨额亏空,而且以前没被发觉告发,反而在提拔晋升后才被弹劾,这正常吗?须知“拜相回京”是政绩卓著考核优异才会被提拔重用的,尚未到任就被弹劾这把皇上说得太无能太不堪了。按照《中国历代职官辞典(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年7月)“大学士”的条释:“唐天宝初始,为崇玄署长官,由宰相兼领,掌管释道之事……明中叶后,职权渐重,起草诏令,批答章奏,实为内阁长官,握有宰相之权。嘉靖以后,朝任班次,俱列部之上……清顺治时改内三院为内阁,以大学士为主官,满汉各二人,俱正一品,位居文臣之首。乾隆十年1745年)后,定设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文渊、体仁、东阁)大学士,入衔内阁,各置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员,从一品。后大学士之职权尽移军机大臣。但军机大臣及内外各官之资望特重者,仍授大学士以为荣典,习称拜相。”这和王夫人所言“拜相回京”正合,他就属于“资望特重者,仍授大学士以为荣典。”怎会有亏空之罪呢?这样的大官要臣,怎会一状就告倒了呢?这等轻率之举不是在胡弄读者吗?《红楼梦》所书是国朝定鼎以来所历百载,亦即康雍乾盛世之事,这几位英主怎会有这等龌龊不经之丑闻发生?

退一步说,即便真的是因海疆的事情而亏空“亏员已故,着落其弟王子胜、侄王仁赔补”之说合乎古今法典吗?合乎事体情理吗?何况“他们各自家里还乌眼鸡似的”王子胜究为何样等人!《红楼梦》中查不到他是做官是经商抑或就是个布衣平民。王熙凤说他是“啬刻”之人,即使他兄长任上犯有亏空之罪,当弟弟的另门另户,他又无什么经济来源,凭什么去赔补乃兄的亏空!有这个能力吗?受法律的支持吗?王仁曾被贾琏说成“忘仁”者,从后来参与赌搏和谋卖外甥女巧姐的恶行,竟是个泼皮无赖,且比王子胜更远一层关系,他更无能力无义务赔补“叔叔”任上的亏空!古有“父债子还”之说却无“兄债弟偿”和“叔债侄赔”的例规。说白了,这全是续书者高鹗的荒唐杜撰罢了。

五、贾政宣称贾雨村知县任上娶娇杏是不经之谈

贾雨村到底是知县赴任途中或是知府赴任途中遇娇杏续娶为二房的,是迄今学界尚未弄明确的一个难题。

“玩母珠贾政参聚散”(第92回)中,贾政回答冯紫英所讯贾雨村的经历时,说:“有个甄士隐和他相好,时常周济他,以后中了进士,得了榜下知县,便娶了甄家的丫头。”真是这样的吗?这是不符合曹雪芹所叙实情的。贾雨村到底是何时娶的娇杏?开篇第一回已然将此事写明:“至晚间,正待歇息之时,忽听一片声打的门响,许多人乱嚷,说,‘本府太爷差人来传人问话’,封肃听了,唬得目瞪口呆,不知有何祸事。”接下来写道:“原来本府新升的太爷姓贾名化,本贯胡州人氏,曾与女婿旧日相交。方才在咱门前过去,因见娇杏那丫头买线,所以他只当女婿移位于此。我一一将原故回明,那太爷倒伤感叹息了一回;又回外孙女儿,我说看灯丢了,太爷说:‘不妨,我自使番役务必探访回来。’说了一回话,临走倒送了我二两银子。”“至次日,早有雨村遣人送了两封银,四匹锦缎,答谢甄家娘子;又寄一封密书与封肃,转托问甄家娘子要那娇杏作二房。”这儿明明说的是“本府太爷差人来传人问话”,“原来本府新升的太爷姓贾名化”,贾雨村娶娇杏正是升任知府途中巧遇并立即派人向封肃及甄家娘子讨娶作二房的,怎会是像贾政所说的“得了榜下知县,便娶了甄家的丫头”的呢?

原来,贾雨村中了进士后,先做了知县,这是合乎常理常规的,由于他天资聪明,又十分能干,故而三年任满后荣升为知府。其间有诸多情节可作佐证,一是他从赶考到罢官再到复官金陵知府前后经历了八九年时间。这是当年在葫芦庙的小沙弥尔后充任应天府门子亲口说的。也是由英莲幼时被拐子拐卖,后来长成十二三岁的大姑娘被冯渊薛蟠争妾一事所证明了的。照此推论,贾雨村赶考中进士后即当了三年知县,在擢升知府途中巧遇娇杏遂娶为二房不上一年即在知府任上被革的职。然后游历名山大川,到江南金陵体仁院甄家和林如海家任西席,直至复职应天府,共八九年时间正与门子所言相符。

按贾政(实则是高鹗)的说法,在时间差、积聚的财物、复官后的任职方面均无法圆通

先说时间差问题。贾雨村在甄士隐处度过中秋节获得赠银并冬衣“且喜明岁正当大比……不料他十分得意,已会了进士,选入外班。”清制,会试中进士后,除留京任七品京官外,其分发外地任官者称外班。(《中国历代职官辞典》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年7月)他选入外班,只能任七品知县,因他是个没有高官望族做后盾的穷儒进士,不可能经任从四品或正五品之知府的。他离开甄士隐第二年便考中进士并顺利地当上了知县。若说他做官不到一年被革职的话,这是不可能的事。即便贪酷,这是官僚的通病,从犯事到弹劾再到革职总得有个过程。所以不到一年便被革职指的不是放外任当知县的事。而是在知府任上的事。甄士隐家中着火即是贾雨村大比中进士放外任的同一年。甄家遭火灾然后到他岳父家“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勉强支持了一二年,越觉穷了下去。”再就是遇僧道出走。封肃告诉雨村:“只有当日小婿姓甄,今已出家一二年了。”在封家困窘一二年加上出家一二年,合起来不少于三四年,所以雨村娶娇杏就是在他选入外班做三年知县,后升任知府赴任时的事情,同贾政所述就存在这三年外任的时间差。

财物积聚问题。既然贾雨村讨娶娇杏时花费很多,钱来自何处?“临走倒送了封肃二两银子,事成后“乃封百金赠封肃,外又谢甄家娘子许多物事,”他赶考时连盘缠都没有,刚中进士放外任的路上巧遇娇杏,出手如此大方,这是难解之处!即便是个大贪官也得有个贪贿过程,是不能还未到任就有赃款流进他的腰包吧?他娶二房行大腕作风,正说明已有过几年的做官史,正如他被革职时所描写的“将历年做官积的些资本并家小人属送至原籍”既是历年就决非是当年知县任上摔的跟斗。

何时娶的嫡妻。既说他中了进士即去做官,又是赴任途中遇娇杏娶作二房,他的嫡妻是何时所娶?后文还交代:“谁想他命运两济,不承望自到雨村身边,只一年便生了一子;又半载雨村嫡妻忽染疾下世,雨村便将他扶侧作正室夫人了。”如此说来,雨村哪里有娶嫡妻的时间!再者,刚娶了嫡妻说不定尚在度蜜月中又怎会连接娶二房,真是不可思议。因此,贾雨村娶娇杏必是做了三年知县升任知府时的事情。

复官后升任应天府问题。既然同僚张如圭告知皇上欲起复旧员之事,一般来说官复原职特别是对于贪官而言这已是天恩浩荡了。令人不解的是,贾雨村是知县任上下的马,怎能补授应天府知府的呢?也许有诘难者会说,他是投了贾府的机缘,所以才被提升的。愚以为,贾府的帮忙只能对恢复旧职早日赴任起点促进作用,却很难被破格甚至越级提拔,这在古今官场上都是难以找到例证的。按照清代的官员品级,知县为正七品,知府为从四品,中间相差5个职级,对于一个犯有贪酷之弊的七品知县在起复旧员时,一下子谋得个金陵应天府的从四品知府要职,于情理上和实际上都是说不通的。当时,为其从中协助的贾政,仅是个“工部员外郎”,按级别从五品,按职责不过是管理农工商的岗位,与管官员的吏部不同,贾政这个小小的京官怎么能将贾雨村提拔得高于自己的职级呢?真是匪夷所思。

事实上,曹公已经写明,“今已升了本府知府”,这可算是曹氏的狡黠之笔。正如脂砚所说:“千万别被作者瞒过。”这句话将贾雨村做知县的经历略去未提。“今”字说明是时下,“升了”说明是在外任知县的基础上被提拔之意。《红楼梦》的语言是精炼的,不是流水账,贾雨村并非书中的主要人物,当简则简,这是行文的需要,也是曹公惜墨如金的大手笔做派!惜乎这句话未被高鹗理解,因此才让贾政说出贾雨村中进士当知县时立娶娇杏作二房的妄拟。这话决不可能出自曹公之手,曹公“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怎么会写到后面来个与前述不一致的话呢?这种悖情悖理的败笔只能由续书者高鹗假贾政之口欺蒙和愚弄读者。

六、正钗之巧姐数年后仍是个长不大的幼儿,能让读者宾服吗?

巧姐是金陵十二钗正册”中人物,理应有一番作为的。因为贾宝玉梦游太虚境时所见到的“金陵十二钗正册,被警幻仙子释为‘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厨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所谓“冠首”就是鹤立鸡群出类拔萃者。所谓“紧要”者,就是紧急重要。所谓“庸常之辈”即平庸无奇之人。正钗巧姐正属于出类拔萃的重要人物而不是平庸无奇之人。按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时曾夫子自道式地郑重宣称:“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巧姐既是正册中人,行止见识都必是超出须眉的姣姣者,这才是为其树碑立传的起码条件。

然而,巧姐的行止见识若何呢?

在前八十回中,有关巧姐的重要情节有两处:第四十一回,大姐儿抱着大柚子玩,见了板儿的手一定也要,因将柚子同佛手换过来才罢。此处有脂批: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柚即今圆之属也,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第四十二回,大姐儿着凉得病,凤姐请刘姥姥这个有寿的庄稼人给起个名字,因生于七月七日,所以“巧”字取名,取遇难成祥,逢凶化之意。若说前八十回巧姐儿年纪尚小,其行止见识莫过于此尚情有可原,到了后四十回,《红楼梦》的故事已推演数年。按周汝昌先生《红楼纪历》的说法,前八十回共描写了十五年的事情,巧姐此时该有几岁?巧姐在后四十回的故事链中该是个什么样的形象?

且看下面的记述“探惊风贾环重结怨”(第84回)中,因巧姐有病,贾母同邢王二夫人前来探视:“只见奶子抱着,用桃红绫子小棉被儿裹着,脸皮趣青,眉梢鼻翅微有动意”,被奶子抱着又用桃红绫子小棉被儿裹着的孩子不就是一个病态幼儿的形景吗?

更有甚者,至“散花寺神签惊异兆”101回)中,凤姐身体欠安,无暇顾及女儿。“那凤姐刚有要睡之意,只听那边大姐儿哭了。凤姐又将眼睁 开,平儿连向那边叫道:‘李妈,你到底是怎么着?姐儿哭了,你到底拍着他些。你也忒好睡了。’”那边李妈从梦中惊醒,听得平儿如此说,心中没好气,只得狠命拍了几下,口里嘟嘟哝哝的骂道:“真真的小短命儿,放着尸不挺,三更半夜嚎你娘的丧!”一面说,一面咬牙便向那孩子身上拧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了。凤姐听见,说“了不得!你听听,他该挫磨孩子了。你过去把那里的养汉老婆下死命的打他几下子,把妞妞抱过来。”平儿笑道:“奶奶别生气,他那里敢挫磨姐儿,只怕是不提防错碰了一下也是有的。”凤姐不放心地说:“我死了……只有一件,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

巧姐儿夜间哭闹让奶妈“拍着他些”,“狠命拍了几下”,“真真的小短命鬼儿”,“一面咬牙便向那孩子身上拧了一把”,“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他挫磨孩子了”,“把妞妞抱过来”,“只怕是不提防错碰了一下子也是有的”,这一系列意象分明是尚在襁褓中的婴幼儿表征。

实际上,巧姐早在“刘姥姥一进荣国府”(第6回)中,就已经把她介绍给了读者。送宫花的周瑞家的“于是来至东边这间屋内,乃是贾琏的女儿大姐儿睡觉之所。”至第七回,周瑞家的走至堂屋,只见奶妈正拍着大姐儿睡觉呢。直到101回,已接近故事尾声之时,巧姐仍是被奶妈拍着睡觉,岂不可笑可叹!

而同是十二册正钗的林黛玉六岁独自一人进贾府时,就极其懂事,知道“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两相比较,竟是天壤之别。凭巧姐始终长不大的幼儿表现,有什么值得曹雪芹自叹不如的,何愧之有?巧姐除了玩柚子和生病外再无任何出众的表现,她不过是生于富贵之家身份是千金小姐罢了,那一项行止见识值得“闺阁昭传复可阅世之目,破人愁闷”的。高鹗真的是未理解曹公之苦心,致使数年后还让正钗人物巧姐扮演着幼儿园小朋友的角色,岂不令人汗颜!

七、结束语

曹雪芹先生的《红楼梦》之所以成为经典名著,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鲁迅先生赞扬道:“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曹先生打破传统思想和写法的要诀何在?他曾在第一回中开诚布公地宣称:“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胡适先生在“答蔡孑民先生的商榷”中引亚里士多德的话说“我们既是爱智慧的人,为维持真理起见,就不得已把我们自己的主张推翻了,也是应该的,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们心的东西,我们就不得不爱真理过于爱朋友了。”高鹗续书之所以瑕疵较多,关键就在于未能按照事体情理进行创作致使书中出现不少悖情悖理的人物事件的种种事端。本篇中所列举的每一款都无不是违反了这一原则的产物。有的是未能读懂曹著原意所致。如贾雨村中进士选入外班先做三年知县后升知府,赴知府任上途遇娇杏续娶为二房被高鹗假贾政之口说是他刚当知县就立娶娇杏的荒唐事。让贾母说错宝玉黛玉的年龄差,如此等等,真的是味同嚼蜡,令人啼笑皆非。有些是常识性错误,如说王子腾任上亏空让其弟侄赔补,绝对是违背古今法律世情的胡诌。的确有狗尾续貂之嫌。有的则是极不负责地叫错称谓,如曹公说王子腾是王夫人之兄,高鹗偏让他当弟等绝对不负责的张冠李戴。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正因为有曹著的前八十回精品作为标杆,方显出后四十回之种种谬误的存在。这也可能是程伟元所说“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隼,然漶漫不可收拾”之处“细加厘剔,截长补短”之时出现的舛误亦未可知。总之,这些显误无论如何不能记在曹雪芹的账上。因为曹公“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怎会出现这么多“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红楼梦》第21回庚辰本回前评)的互相抵牾之情节呢!如果说上述不榫合的情节是曹雪芹自身造成的,这无疑于佛头着粪和无端泼污。笔者无意贬损高鹗而是事实胜于雄辩,该书后四十回既然出现了这些舛误还是不为尊者讳的指出为好,让我们共同归宗于真善美这个亘古不变的真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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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红学名家】悖情悖理是高续难与曹著榫合的渊薮发布于2021-06-01 21: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