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戴胄犯颜①执法

本文出自——《旧唐书·戴胄传》

上②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擢③为大理少卿。


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④,赦令自首,不肯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


胄奏:“据法应流⑤。”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⑥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⑦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朕复何忧!”


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


①犯颜:冒犯君主的威严。 

②上:指唐太宗。 

③擢:提升。 

④资荫:资即资格;荫指封建时代子孙因祖先的官爵而受到封赏。 

⑤流:把犯人放逐到边远的地方服劳役。 

⑥布:昭示。 

⑦忿:愤怒。 

译文


皇上因为兵部郎中戴胄为人忠心清廉公正正直,提拔为大理寺少卿。


皇上因为候选人大都对自己的做官资历造假,下令他们自首,不自首的人判处死刑。没过多久,有伪造做官资历的人被发现了,圣上想杀他。



戴胄上奏说:“按照法律应当流放。”皇上愤怒地说:“你想遵守法律而让我说话不算话吗?”戴胄回答说:“下令的人只是因为一时的喜怒,而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公布大信用的。陛下因为愤怒候选人的作假,所以想要杀他,然而既然已经知不可以这样,交由法律处理,这正是忍耐小的愤怒保存大的信用。”皇上说:“你能够执行法律,我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戴胄这一次触犯圣颜而坚持执行法律,言辞像泉涌一样,皇上都听从他的,天底下没有冤案了。


戴胄(573-633年),字玄胤,谯郡谯县(安徽省亳州市)人。唐朝初期宰相,汲县令戴承伯之子。 


初仕隋朝,明经入仕,起家吏部云骑尉,迁门下录事。反对郑王王世充篡位,出镇虎牢关。归顺秦王李世民,授士曹参军,迁兵部郎中、武昌县男。


唐太宗即位后,迁大理少卿、太子左庶子。生性忠直,犯言直谏,迁尚书左丞。贞观三年(629年),代理吏部尚书,主持选官。转户部尚书、武昌郡公,参预朝政,位列宰相。 


贞观七年,病逝,时年六十一岁,追赠尚书右仆射、道国公,谥号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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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戴胄犯颜执法发布于2021-06-22 11: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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