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脔


《晋书·列传49谢安》附传《谢混传》


【原文】

元帝始镇建业,公私窘罄,每得一豘,以为珍膳。项上一脔尤美,辄以荐帝,群下未尝敢食,于时呼为“禁脔”。

初,孝武帝为晋陵公主求婿,谓王珣曰:“主婿但如刘真长、王子敬(王献之)便足。如王处仲、桓元子诚可,才小富贵,便豫人家事。”


珣对曰:“谢混虽不及真长,不减子敬。”


帝曰:“如此便足。”


未几,帝崩,袁山松欲以女妻之,珣曰:“卿莫近禁脔。”



【今译】

晋元帝开始镇守建邺,东晋初年,物质匮乏,国家及私人财物都穷尽(公私窘罄),以至于君臣们把猪肉作为难得的美味,每射猎到一只野猪(?子),把它作为佳肴。


尤其是猪脖子上的一块肉,特别鲜美,肥美异常,大臣们都不敢食用、私自享用,总是把它留给皇上晋元帝吃,当时人们称之为“禁脔”。


(谢混,字叔源,陈郡阳夏(今河南太康)人。为谢安孙。娶孝武帝的女儿晋陵公主为妻。官至中书令,后坐罪被诛,为东晋文学家,原有文集,已佚。)


谢混少年时候便有美名,善于作文,初时,东晋孝武帝为自己的女儿晋陵公主求婿,替公主择婿,对王珣说:“公主的女婿只要像刘真长、王子敬(王献之)那样就满足了,便足。


“像王处仲、桓元子这样也可以,诚可,才能不大而身处富贵(才小富贵),便会参与世事家事。”


王珣向晋孝武帝推荐了谢混,回答孝武帝说:“谢混虽比不上刘真长,也不在王子敬之下。”


晋孝武帝说:“如此便足(这样便足够了)。”


但是,事未成,而晋孝武帝不久就死了。


孝武帝死后,袁山松想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谢混为妻,他打算让谢混作他的女婿,王珣就对袁山松说:“卿莫近禁脔(足下请你不要靠近禁脔)。”



【赏析】

脔:切成小块的肉。

“禁脔”留给皇帝吃的肉。

后以“禁脔”指独自享用,不允许别人染指、不许别人动的东西,也指皇帝的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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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禁脔《晋书·谢安传》附《谢混传》发布于2024-03-06 16: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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